南京:人才安居房可“先租后售”
新華社南京5月25日電(記者鄧華寧)南京市近日出臺《人才安居精準服務實施細則》明確,在企業工作的博士安居租賃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月1000元提升至2000元,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安居住房,可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進行供應。
《細則》明確,對集中建設、配建的具備銷售條件的人才安居住房,可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進行供應,租期五年內可享受優惠租金。人才租滿五年可向產權單位以優惠價格申請購買該房屋的產權。根據雙方合同約定,人才安居住房取得產權五年后方可轉讓,取得產權不滿五年需退出的由原產權單位優先回購。
《細則》還規定,在海外人才相對集中的區域,創造條件籌建專門的海外人才公寓定向供應,規劃設置商業、體育、眾創空間等生活和功能性區域。此外,還將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與第三方租賃機構開展合作,引入市場化租賃住房資源,通過系統平臺將有需求的人才和有房源的企業聯系起來。
南京市房管局相關人士介紹,南京市近年來從土地供應到產品設計,全面落實租購并舉要求,滿足“新市民”需求。2018年拿出5幅地塊專門建設租賃住房,2019年還將拿出100多公頃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南京市住房租賃行業協會介紹,截至2018年底,南京品牌住房租賃企業通過多種方式提供13.6萬間租賃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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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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