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酷自制綜藝節目配樂被指侵權
原標題:優酷《這!就是街舞》音樂被指侵權
7月22日,音樂商業版權發行和管理平臺VFine發布版權聲明,稱優酷網出品《這!就是街舞》第二季第十期(20190720期)半決賽中,未經授權改編并使用了VFine Music版權合作音樂人Panta.Q郭曲編曲、制作的音樂作品《戰馬》進行比賽和傳播。
VFine方面認為此舉侵犯了Panta.Q郭曲作為詞、曲作者的復制權、表演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作為詞、曲作者的改編權,以及作為錄音錄像制作者的復制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優酷方面對此未予以回應。VFine Music方面稱,“將采取進一步法律行動,以維護合法權益”。
聲明稱,《這!就是街舞》演出信息中還將Panta.Q錯寫成Pinta Q,侵犯了Panta.Q郭曲的署名權。此外,在《這!就是街舞》第一季第十二期(20180515期)也未經授權使用并改編使用《戰馬》進行編舞和傳播,侵犯相關權益。VFine Music是音樂商業版權發行和管理平臺,推進音樂行業發行效率的提升和商業行為中音樂正版化普及。panta.Q郭曲是VFine Music 2018年投資的音樂人。
根據聲明,“優酷網作為阿里集團旗下視頻平臺,打造《這!就是街舞》這樣的優秀國內網絡原創節目,借助陽光向上的街舞文化激發青年人正能量,傳遞中國文化乃文娛行業楷模。VFine Music對其節目多次音樂侵權行為深表嘆惋和譴責”。
聲明還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第三十七條中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VFine Music方面稱,將采取進一步法律行動,以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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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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