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聯合發文:著力提升農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
人民網北京9月18日電(初梓瑞)記者從民政部網站獲悉,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印發《關于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見》(民發〔2019〕80號,以下簡稱《意見》);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19〕83號,以下簡稱《通知》)。
《意見》明確,自2019年起,針對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的設施條件、設備配置和安全管理,實施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底前,重點提升現有縣級供養服務設施的照護能力,強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的兜底保障;確保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排查出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的重大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到位。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確保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優先滿足轄區內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專業照護需求,可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關規定采取開辦醫療機構或內設醫務室等形式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的安全隱患全部清除,改造提升任務全部完成,特困人員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縣、鄉供養服務設施相銜接,布局科學、配置均衡、服務完善的農村養老服務兜底保障網絡。
《通知》針對供養服務機構法人登記率不高的問題,提出各地要積極協調提出落實法人登記的解決辦法,暫不具備獨立登記條件的機構可作為分院,由具備法人身份的供養服務機構實施統一管理;針對照護人員短缺問題,提出要逐步提高通過職業技能水平評價的養老護理員比例,合理確定和落實工作人員薪酬待遇,積極培育養老志愿者隊伍;針對經費保障不足問題,提出要保障供養經費落實到位,合理設置屬于特困人員供養服務的購買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鼓勵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增強資金保障能力;針對運營管理滯后問題,提出要推進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社會化改革,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運營管理,培育一批“接地氣”的品牌運營主體等措施,健全完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服務質量基本規范,明確服務內容和要求,加快供養服務設施規范化發展。
社會普遍關心的是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養對象的照護問題,他們的要求更現實,也更迫切。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養對象是“困中之困、難中之難”,是兜底保障的重點對象。由于受設施設備、服務能力、服務經費等方面的限制,一些地方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的照護服務能力與這部分群體的現實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為有效解決這個問題,滿足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供養對象的照護需求,重點從照護設施設備建設、專業照護人員配備、照護技能培訓三個方面做出部署要求。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相關負責人強調,《意見》明確要求各地重點增強縣級(區域)供養服務設施的長期照護功能,增設失能人員生活服務照護單元以及醫療護理、康復服務等醫養結合照護單元,照護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配備專業化照護人員。其他供養服務設施可增加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設備,設置照護型床位,增強基本照護能力。縣域內失能、部分失能的特困供養人員可以集中到具備失能照護能力的機構集中供養。《通知》明確要求供養服務機構制定涵蓋基本生活保障、照料護理、精神慰藉、喪葬辦理等內容的基本服務目錄,根據個人實際需求提供服務。通過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或與周邊醫療機構開展協議合作等方式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配備應用康復輔助器具設備,推廣應用信息技術和智能硬件等產品,促進服務質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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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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