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交警連夜奮戰13小時破獲一起摩托車撞人逃逸案
2019年10月7日晚7時05分許,臨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在縣道林夾公路臨澧縣修梅鎮沃沙村路段,發生一起一輛摩托車撞倒路邊行人致傷的逃逸交通事故。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值班民警陳正元、江立波立即驅車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查與調查。到達現場后,根據群眾反映,傷者已被送往縣醫院。黑茫茫的夜晚,來往車輛川流不息,事故現場路面的痕跡和肇事車輛遺留散落物品難免發生異動,且事故現場路段沒有監控器,這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經過進一步現場勘查、走訪調查,只獲悉到肇事的車輛是一輛摩托車,并未找到其它有價值的線索。這時,從醫院方面傳來消息,傷者因傷情危重已轉往市醫院治療。案情重大,爭取時間最為關鍵,辦案民警立即擴大搜證范圍,在現場附近路段開展外圍調查。正在這時,一男子駕駛摩托車在現場來回折返,行跡非常可疑,經現場盤問及對該男子所駕駛的摩托車進行查看,發現該車有受損的部位和擦痕,認為該男子有重大嫌疑。辦案民警立即扣留該嫌疑車輛并將其駕駛人(瀏陽市籍劉某)傳喚至縣交警大隊,連夜進行突審。可面對辦案民警的審訊,劉某矢口否認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實,稱自己只是因為路過時,手機掉在了附近,才沿路尋找的,案情一度陷入僵局。當晚10時許,大隊分管領導蔣月生親自調度,事故中隊中隊長涂南軍帶領辦案民警,再次來到事故現場進行仔細勘查并搜尋肇事車和駕駛人可能遺留在現場的散落物,查獲到劉某在事故現場遺落的手機這一重要證據;8日凌晨1時許,有群眾電話提供線索,稱在現場附近草叢中可能留存肇事車的散落物,辦案民警第三次驅車趕赴現場,在路邊草叢中經過大約30多分鐘的搜尋,終于獲取了肇事摩托車遺留的殘片,將該物證帶回,經比對鑒定,發現該碎片和肇事摩托車前方遮雨棚殘缺的部分剛好吻合。8日上午8時許,面對強有力的證據,劉某最終承認自己駕駛摩托車撞倒行人后逃逸的事實。據劉某交代,當時撞倒路邊行人后,就慌忙騎車逃離,因手機遺落現場,折回進行尋找,沒想到被辦案民警一眼識破。
目前,肇事者劉某已被關押在常德市拘留所,案件尚在進一步辦理中。(通訊員 張雨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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