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吉林省城鄉居民42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將“六統一” 最新支付政策請看好
中國吉林網從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上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工作的通知》(吉醫保發〔2019〕19號)精神,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城鄉重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現決定統一城鄉居民42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險支付政策(以下簡稱42種大病醫保政策)。政策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如何統一42種大病醫保政策?
統一保障病種。對原新農合兒童白血病等42種重大疾病,實行城鄉居民統一的保障政策。42種大病醫保政策保障病種為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以下簡稱兒童“兩病”)等42種重大疾病。
統一保障對象。42種大病醫保政策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統一定點醫院。各級醫療保障部門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統一定額標準。各統籌地區以《兒童“兩病”參考費用按病種付費標準》(附件2)和《宮頸癌等10種重大疾病付費標準》(附件3)為基準,結合分級診療制度,采取談判機制,對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可適當調整定額付費標準,調整上浮幅度不超過5%,下浮幅度不限。同時,按照層級管理原則,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管理服務協議,納入醫保協議管理。
統一待遇支付。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診療,根據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在普通疾病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的基礎上,支付比例提高五個百分點。從2021年1月1日起,對42種重大疾病全部采用臨床路徑單病種管理方式治療,根據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在普通疾病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的基礎上,支付比例提高五個百分點。對未采用臨床路徑單病種管理方式治療的,按普通疾病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政策支付。
統一付費管理。對42種重大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管理。病種付費標準是基金和參保人員向定點機構付費的預定標準,病種付費執行的付費管理、監督管理等按《關于進一步擴大醫療生育保險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7〕90號)執行。
如何分步推進實施?
針對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主診斷和主要治療操作標準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分步推進實施,經專家評估后,成熟一批推進一批。
第一批推進付費標準已經明確的病種。對主診斷和主要治療操作符合兒童“兩病”、宮頸癌等12種重大疾病臨床路徑的患者,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兒童血液系統2個病種臨床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90號)、《關于印發兒童先天性心臟病4個病種臨床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91號)的參考費用(按病種付費)標準(附件2)和原省物價局《關于公布吉林省按病種收費項目價格(試行)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吉省價格〔2017〕253號)按病種付費標準(附件3)執行。
第二批推進付費標準比較成熟的病種。對主診斷和主要治療操作符合終末期腎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限手術治療)、腦梗死(限經血管介入治療)、I型糖尿病、甲亢、苯丙酮尿癥、兒童尿道下裂(限手術治療)、甲狀腺癌、淋巴癌、膀胱癌、腰椎間盤脫出(限手術治療)、關節置換(限髖、膝關節)、顱內腫瘤等14種臨床路徑較清晰的重大疾病,由省醫保局統一制定按病種付費標準,于2019年年底前另行發布。
第三批推進付費標準相對成熟的病種。對主診斷和主要治療操作符合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血友病、唇腭裂(限手術治療)、卵巢癌、喉癌、鼻(咽)癌、胰腺癌、腎癌、白血病、子宮內膜癌、動脈瘤(限手術治療)、急性胰腺炎(限手術治療)、下肢深靜脈栓塞(限手術治療)、重型病毒性肝炎等16種臨床路徑較清晰的重大疾病,由省醫保局統一制定按病種付費標準,于2020年年底前另行發布。對上述暫未發布開展按病種定額付費的重大疾病,到2020年底逐步實現向按病種定額付費政策過渡。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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