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首只!新勁剛定向可轉債成功發行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 高萍)證監會自2018年11月1日試點定向可轉債并購支持上市公司發展一年后,首只定向可轉債成功發行。12月3日,創業板上市公司新勁剛(300629)完成發行定向可轉債購買資產的登記工作,定向可轉債代碼為124001。這是A股市場首只完成發行登記的定向可轉債,標志著定向可轉債產品正式落地實施。
根據新勁剛12月3日晚間發布的公告,公司向文俊、吳小偉、朱允來等16名自然人股東及圓厚投資以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其持有的寬普科技100%股權。同時,擬向不超過5名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普通股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3億元。
新勁剛此次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交易金額為6.5億元,其中擬以股份支付的比例為50%,以可轉換公司債券支付的比例為10%,以現金支付的比例為40%。
具體來看,新勁剛此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數量為65萬張,定向可轉債的票面金額為100元,定向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即2019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新勁剛定向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為1%、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
2019年12月3日為新勁剛定向可轉債的發行日,中證登深圳分公司已完成此次定向發行可轉債的登記。新勁剛稱,本次定向可轉債的發行對象已正式列入公司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名冊。
尤為需要指出的是,新勁剛是A股市場首家完成定向可轉債發行登記的公司。定向可轉債是重組支付工具的重大創新,豐富了交易對價的支付手段,更好滿足交易雙方多樣化需求,為交易方案設計提供更多選擇,有利于緩解上市公司現金壓力及大股東股權稀釋風險。
新時代證券在此前發布的研報指出,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定向可轉債可以增加交易談判的彈性,為交易提供更為靈活的利益博弈機制,有利于有效緩解上市公司的現金壓力及大股東股權稀釋風險,進一步豐富并購重組的融資渠道。同時向上調價機制和強制轉股條款的存在,也能限制資產方的套利空間。定向可轉債用于融資的要求低于公開可轉債(突破了連續三年盈利和三年加權ROE的平均不低于6%的要求),可發行的公司更多,并且類似“保底定增”,對資金的吸引力更強。
國金證券在研報中表示,定向可轉債最重要的優勢在于其可以通過靈活的條款設計來增加并購交易的成功性。對于并購方來說,若股價上漲意味著其以更少的股權完成了并購。若股價下跌需要支付現金,轉債的利息遠低于純債,其相當于用較低的融資成本完成了并購;對于被并購方來說,選擇的空間更大,其可以根據自身利益設置個性化條款,保障利益。
2018年11月1日證監會試點定向可轉債并購支持上市公司發展以來,以定向可轉債并購的方式受到市場青睞。深交所12月3日晚間發布的數據顯示,自2018年11月1日證監會試點定向可轉債并購支持上市公司發展以來,全市場共有35家公司披露使用定向可轉債作為支付工具的并購重組方案,涉及并購規模超過400億元,其中深市上市公司26單,涉及并購規模近200億元。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方案中半數以上公司同時發行定向可轉債募集配套資金,進一步拓寬了上市公司直接融資渠道。
深交所強調,深交所認真貫徹落實證監會相關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定向可轉債對并購重組交易的積極作用,從辦理指導、代碼分配、系統改造等方面推動定向可轉債的落地實施。一是明確發行登記業務的辦理流程,并對擬辦理相關業務的上市公司進行專門指導,“一司一策”研究發行方案;二是啟用124×××專屬代碼區間,將定向可轉債作為獨立證券品種,并規范其后續管理;三是加強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溝通協調,對相關業務系統進行改造升級,為業務辦理提供技術支持。
首只定向可轉債成功發行無疑具有標桿意義。12月3日晚間,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深交所將在首只產品落地實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定向可轉債發行登記、轉股、轉讓等業務的辦理流程,為上市公司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平穩有序推進定向可轉債試點工作,不斷提升并購重組市場化水平,充分激發市場內在活力,持續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曾致電新勁剛董秘辦公室進行采訪,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前,對方電話并未有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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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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