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值退市不能豁免!上交所作出*ST華業終止上市決定
12月4日,上交所對*ST華業股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本次上交所正式作出終止上市決定,意味著*ST華業成為滬市第2家,也是A股市場第7家面值退市公司。
上月,*ST華業總經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已向上交所提交豁免退市申請。有關法律專家表示,在現行制度框架下,沒有可豁免的空間。
有關專家表示,退市后,如果公司努力恢復經營,積極整改完善,符合有關條件,仍然可以向交易所申請重新上市。
股民用腳投票威力顯現
*ST華業走到面值退市這一步,并不是偶然,而是公司近年來內控失效、經營失敗、信披違規、持續經營能力基本喪失等內在問題的必然結果。
細細來看,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公司債權投資業務出現重大風險和違規行為
2018年9月起,公司的債權投資業務風險開始爆發。公司以不同形式向二股東李仕林控制的恒韻醫藥收購的應收賬款達101.89億元,相關底層債務人否認存在債務往來,認為相關文件上的公章系偽造。前述應收賬款中,公司使用自有資金直接購買的規模為27.25億元,公司參與認購應收賬款優先級和劣后級金融產品規模為37.17億元,同時,其他金融機構參與認購優先級規模為37.46億元,公司需為優先級提供差額補足義務。在2018年年報中,公司對年報披露日前未還款項目進行了全額計提減值,金額高達54.51億元,導致公司出現巨額虧損。公司發現前述應收賬款可能造假,恒韻醫藥涉嫌合同詐騙后,向公安機關進行了報案。
公司債權投資業務出現的重大風險,與公司對業務風險評估不充分、防范措施不到位、內控制度不健全直接相關:公司在與關聯方開展巨額債權投資業務時,未對風險充分評估論證,在發現回款資金系從恒韻醫藥賬戶轉出的異常情況時,亦未對底層資產真實性及業務風險進行核實。
尤其是自2018年7月起,在發生公司下屬子公司捷爾醫療因向李仕林提供擔保導致部分資產被司法凍結,且部分項目已陸續出現回款逾期的情況下,公司仍于8月20日、8月22日、9月3日先后3次與恒韻醫藥實施債權收購交易,涉及金額7.11億元,導致公司損失繼續擴大。
總的來看,公司開展巨額債權投資業務不審慎,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很大程度上是公司自身內控機制失效所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周文煥本人與李仕林存在巨額資金往來,并在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實與李仕林關聯交易真實性的當日離境,在監管機構要求其回國履職后仍拒不回國配合調查,且未采取措施核實并幫助公司化解風險、減少損失。相關案件目前還處于偵查階段,案件真相如何,還有待司法機關的結論。
公司此前在媒體采訪中多次聲稱自己是詐騙案件的受害者,這么來看,其實事實并未如其所稱,自身開展業務不審慎、公司內控失效、實際控制人不作為才是公司遭受如此巨大損失的主要原因。
二是公司發生違規擔保等多項信息披露違規事項
2018年,子公司捷爾醫療在未履行規定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情況下,多次違規為李仕林、恒韻醫藥等關聯方提供擔保,涉及金額達17.13億元,并因此涉及多起擔保訴訟。
因存在多項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上交所于2019年7月、11月對公司、實控人及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公開譴責等處分。同時,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于2019年7月對公司立案調查,目前仍處于調查過程中。公司及相關方存在的主要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有:開展巨額債權投資業務不審慎,造成公司重大財產損失;問詢函回復不真實,未及時披露債務逾期的重大事項;為關聯方違規提供巨額擔保,可能導致公司承擔重大擔保責任;股東及董監高對重組、回購和增持承諾未履行等。
三是公司基本面惡化,持續經營能力基本喪失
當前,公司主營業務基本停滯,流動性基本喪失,部分資產和銀行賬戶已被債權人申請司法凍結,5億元短融及13.46億元公司債券先后違約。2018年,公司凈利潤虧損64.38億元,2019年前三季度虧損50.49億元,凈資產為-48.20億元,持續經營能力基本喪失。
綜上所述,公司形式上因股價持續低于面值原因而退市,實質上是和內控失效、經營失敗、信披違規、持續經營能力基本喪失等內在原因密不可分,是投資者用腳投票、市場選擇的結果。
有關市場專家認為,*ST華業股票觸及終止上市情形,客觀事實清晰,規則依據明確,應該被終止上市。專家表示,上交所依法依規將沒得到投資者認可的公司股票予以終止上市,是對投資者利益的最大保護,是對資本市場優勝劣汰秩序的真正維護,是對規則和市場的真正敬畏。
豁免退市沒有規則依據
上月,*ST華業總經理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已向上交所提交了豁免退市申請。
有關法律專家明確表示,在現行制度框架下,退市指標客觀,程序明確,沒有留下可豁免的空間。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來,市場化、法治化的退市原則和方向已經確立。其背后的核心理念就是把好市場的出口關,真正建立起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面值退市制度所出清的是一些公司價值沒有得到投資者認可的公司,市場生態得以更加健康,市場秩序得到維護,在整體上有利于提振市場信心。
“當前我國資本市場正在向市場化、法治化穩步推進,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已經成為重中之重,各方主體應當堅持‘四個敬畏’,嚴格按照規則行事。因公司豁免退市沒有規則依據,在個案中輕言豁免,不是法治精神的體現!痹摲蓪<冶硎尽
退市公司風險高投資需理性
根據有關規則,*ST華業股票將自2019年12月12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證券簡稱將變更為“退市華業”,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10%。退市整理期屆滿后5個交易日內,上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根據上交所有關規定,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間,*ST華業不得籌劃或者實施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退市整理期是為退市公司投資者在公司股票摘牌前提供的在主板的最后交易機會,目的是釋放風險,投資者要認真閱讀公司發布的相關公告和上交所有關規定,高度關注終止上市公司的投資風險,理性投資,不要火中取栗。
此外,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ST華業股票將在摘牌之日起45個交易日內,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進行掛牌轉讓。
有關專家也表示,退市制度僅僅只是一個公司篩選機制,并不是懲罰機制,并不影響公司采取各種措施自救,不影響公司利益和投資者利益的維護,上市公司股票退市后依然可以在其他市場掛牌交易。退市后,如果公司努力恢復經營,積極整改完善,符合有關條件,仍然可以向交易所申請重新上市。
上交所也表示,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上交所不斷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扛起退市工作一線主體責任,已對多家觸及退市條件的公司依法依規實施了退市。上交所已經形成了常態化的退市制度安排和實踐操作,退市工作也已經得到了市場各方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滬市*ST大控和*ST華業因觸及面值退市指標退市,即是退市機制常態化和市場化的又一具體體現。上交所將繼續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嚴格執行退市制度,把好退市出口關,努力培育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促進上市公司專注主業,改善經營,維護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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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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