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跳樓砸死祖孫2人 跳樓者父母被判賠152萬
庭審現場
事發視頻截圖
今年六一兒童節,四川眉山發生了一場悲劇。年僅25歲的侯先生跳樓,砸中樓下正帶孫子散步的周女士和她不到3歲的孫子小陳,3人死亡。
死者已矣,兩個家庭不僅要面對失去親人的傷痛,還有事后的賠償糾葛。
12月12日,記者從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經過東坡區法院一審審理判決,侯先生生前有精神分裂癥,其父母未盡監護責任,于判決生效之日起20日內,賠償周女士丈夫因周女士死亡造成的人身損害的各項損失78.2萬余元,賠償小陳父母因小陳死亡造成的人身損害的各項損失共計73.8萬余元,共計152萬元。一審宣判后,侯先生家人未當庭上訴,但表示自己沒能力賠這些錢。而被砸死祖孫的家人則表示,對方沒來看望過,沒道歉,賠不起錢,也沒有基本的態度。
今年6月1日,眉山城區維多利亞小區一男子墜樓身亡,并砸中樓下正在行走的一名兒童和一位老人,致小孩當場死亡,老人受傷送醫。
眉山網友們在嘆息之余,唏噓不已:對于小陳一家,當天無疑是個“黑色的兒童節”。
警方介紹,6月1日,家住該小區的周女士正帶著孫子小陳,在小區道路上散步。當他們行至B1棟時,被從33樓跳下的侯先生砸中。侯先生、小陳當場死亡,周女士受重傷,送醫院搶救6天后治療無效死亡。
事發后,公安機關到場進行了現場勘驗,并形成了《現場勘驗筆錄》,現場照片顯示,事發房間的琉璃窗距地53cm,一扇寬50cm的窗戶呈開啟狀態。
經法院查實,侯先生在2016年因患精神分裂癥在江蘇某醫院治療了10多天,當時出院醫囑上載明,患者可能會出現自殺、沖動、傷人等難以預料的意外,請加強監護。
侯先生出院后一直在該醫院門診就診,并且出事前一直在服用一種名為“奧氮平片”的藥物。該藥用于治療精神分裂癥。
考慮到侯先生年輕,侯先生父母并未將侯先生患病的事情告訴小區、社區,甚至所有親朋。
一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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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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