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關于進一步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的意見》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補齊成都市住房租賃市場短板,進一步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堅持市場導向、統籌兼顧、分級管理的原則。從培育市場主體、增加供應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強化行業監管、健全管理機制等五個方面提出一系列舉措,以進一步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
大力發展住房租賃行業
鼓勵房地產企業從商品房開發轉型“租售并舉”
《意見》提出,要培育市場主體,大力發展住房租賃行業。
在這一方面,《意見》提出,支持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多渠道籌集房源,鼓勵住房租賃企業通過兼并重組、資本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強,提高自持租賃住房比例,不斷提升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
鼓勵房地產企業轉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設立子公司,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單一的商品房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轉型,將經竣工驗收合格、具備相應使用功能的商品住房用于租賃。
支持國有住房租賃企業開展規模化租賃經營,通過盤活國有存量住房、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優先面向住房保障對象出租,實行長期租賃,穩定住房租金。國有租賃住房按市場化原則自行定價出租,租金年漲幅不得超過5%。鼓勵國有住房租賃企業采取多種形式與民營住房租賃企業合作,支持開展混合所有制經營。
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住房租賃業務。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立住房租賃企業或委托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將集體建設用地上符合安全、質量、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出租,進行規模化、專業化管理。
發展住房租賃衍生服務機構。鼓勵項目投資研究、裝修設計、環保監測、家政服務、住房租賃金融、物業管理等機構為住房租賃市場提供專業服務,促進市場主體更加緊密的合作,不斷完善住房租賃市場生態產業鏈。
豐富住房租賃產品體系
支持在TOD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
在增加供應渠道,豐富住房租賃產品體系方面,《意見》提出,要支持新建租賃住房。在產業功能區、商業商務聚集區以及交通樞紐地區等交通便捷、生產生活便利、租賃需求集中的區域,在新出讓住宅用地中配建租賃住房,支持在TOD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鼓勵產業功能區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按城市規劃與土地出讓管理有關規定,自建集體宿舍,按照“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提供給本單位員工租住。
還要支持建設各類人才公寓、產業園區配套住房和租賃型集體宿舍,保障多層次人才住房需求,在就業創業人才聚集區域,科學布局人才安居項目,促進職住平衡。
《意見》還提出,盤活存量住房用于租賃。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存量住房。支持國有住房租賃公司將國有存量住房用于租賃。支持個人將閑置住房委托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鼓勵拆遷居民將未居住的拆遷安置房用于出租。
試點改建房屋用于租賃。鼓勵市屬國有企業將中心城區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經批準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優先面向保障對象、產業工人出租。
《意見》還鼓勵改造老舊房屋用于租賃。結合“留改建”等方式,支持將棚戶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用于住房租賃,滿足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住房租賃需求。
個人出租住房且備案的
2022年前零稅率
根據《意見》,成都將加大政策支持,鼓勵住房租賃經營消費。
將完善公共服務政策。非本市戶籍承租人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按規定享受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公積金等基本公共服務。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規定申請積分,并根據積分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或按積分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結合實際情況,適時研究出臺符合條件的承租人享受與本地居民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權利清單,逐步擴大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
還將現行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減按4%征收房產稅政策,擴大到企業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并對經批準的“商改租”“工改租”住房比照適用。納入名錄管理的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增值稅征收率降低為3%。對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的各項稅收,采取綜合征收方式征收。對個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網簽備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稅率綜合征收。
還將支持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明確嚴厲打擊惡意克扣租金押金
嚴打非法群租
在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方面,《意見》提出,要完善交易服務平臺。強化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線上服務功能,實現與相關管理部門業務系統、市場化住房租賃網絡信息平臺的對接,為承租人依法申請辦理居住登記、義務教育、公積金提取、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等公共服務事項提供便利等。
要推進企業備案管理。凡在成都市從事住房租賃經營的企業,應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住建部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備案企業可在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開展交易,申請集中辦理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可依法依規享受財政、稅收、金融等優惠政策。
還要推行合同網簽備案。全面實施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制度,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應通過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進行租賃合同網簽備案。
此外,《意見》還提出加強金融管理。嚴禁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與未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無金融許可證的機構合作開展個人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額度不高于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長于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期,貸款資金只能劃入住房承租人賬戶,不得將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嚴禁發放長期、大額個人住房租賃消費貸款。
《意見》明確嚴厲打擊惡意克扣租金押金、非法群租、暴力驅逐承租人、發布虛假房源、合同欺詐、壟斷房源、哄抬租金、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違法違規的企業、機構和個人,依法依規堅決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意見》在健全管理機制,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方面還提出,將強化信用管理,住房租賃企業和從業人員實行信用管理,并納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實施聯合獎懲;強化租金監測,開展住房租金水平調查監測并定期公布,提高租金透明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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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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