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交警統一行動進行夜查 一夜共查處飲酒駕駛50件 醉酒駕駛18件
為切實做好全市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確保歲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吉林省交警總隊統一部署,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于近期開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集中夜查統一行動。
統一行動時間為12月20日、24日、25日、27日、31日,查處時段為晚20時至次日2時,重點查處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涉酒事故易發、多發點段以及城郊結合部和農村縣鄉道路、重要村鎮和集市周邊道路。
25日晚,長春交警共出動警力1279人,巡邏車334輛,設置101處固定崗,對夜間酒駕、醉駕、毒駕、超載、闖紅燈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展開治理,查處飲酒駕駛50件,醉酒駕駛18件。
21時左右,長春交警汽開大隊民警在大眾路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AHT**6的小型轎車駕駛員有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105mg/100ml,駕駛員劉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23時許,汽開大隊民警在飛躍路執勤時,攔截一輛車牌號為吉A28**9的小型轎車,駕駛員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155mg/100ml,駕駛員劉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一經定罪將面臨六個月內拘役并處罰金的刑罰處罰。目前,上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此次行動堅持“宣”“管”并重,支、大隊領導深入一線參加路檢路查,形成遏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大攻勢。同時,加強分析研判,確定酒駕醉駕整治的重點區域、道路,提高勤務針對性;組織執法小分隊、機動隊,深入國省公路和農村地區設置臨時執勤點,延伸管控觸角,有效預防涉酒事故。
交管部門將開展精準查緝,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轄區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的研判分析;開展嚴管嚴查,將警力向郊區、鄉鎮延伸,機動靈活開展整治。在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涉酒涉毒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的同時,開展源頭預防,在強化街面整治的同時,與轄區飯店、賓館、酒吧、娛樂等涉酒涉毒場所發送倡議書,落實專人負責勸阻和舉報制度,大力推行酒后代駕服務,從源頭上預防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越明 圖片由交警提供-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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