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學藝”偷燃氣 掩耳盜鈴終嘗惡果
檢察日報訊(記者簡潔)寒冬時節,暖氣的供應讓北方的冬天不再難熬。可是誰也沒想到,有的人為了多掙些錢,竟然把算盤打在了“免費”使用燃氣燒鍋爐上。
近日,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收到了北京市燃氣集團第四分公司的錦旗。錦旗背后是一起供暖企業盜竊燃氣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馬某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萬元;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2.5萬元。
北京一工程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馬某偶然從網上得知,通過向燃氣計量表的縫隙里插入一根鐵絲,可以讓燃氣計量表停止走字。馬某的公司正好承包了一個小區的鍋爐房,提供冬季采暖。于是,他找來鍋爐工張某,指使其試著操作一下,沒想到還真奏效了。當即,馬某便打定主意準備用這種方式偷盜燃氣。
原來,鍋爐房一共有兩間屋,一間屋子用來放置一大一小兩臺鍋爐和兩塊燃氣計量表,另一間屋子為鍋爐工的休息室。為了操作方便并防止有人檢查,鍋爐工張某使用一根鐵絲一頭插入燃氣表內,另一頭穿過墻體伸入休息室內。如果有人來查,隨時可以從休息室直接拉掉鐵絲,計量表就能恢復正常運轉了。此外,馬某還特意囑咐張某:“白天怕有人發現,天黑以后再開始偷氣。”
北京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日常監測中發現,該小區鍋爐房的燃氣消耗量明顯低于正常消耗量,尤其是晚上,燃氣消耗量為0。于是,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對選擇該鍋爐房進行突擊檢查。馬某和張某的盜氣行為終于敗露。
可是,該案在盜氣的過程中,燃氣計量表并沒有走字,如何準確認定盜竊燃氣的數額呢?面對系列難題,承辦檢察官帶領辦案團隊在參照多單位聯合印發的《辦理盜竊燃氣、破壞燃氣設備設施違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見》等文件的前提下,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并委托中交煤氣熱力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出具鑒定意見。最終,依據鍋爐效率、天然氣熱值、采暖熱指標、采暖建筑面積等指標對盜氣數量進行科學測算,認定案發前馬某、張某二人共盜竊天然氣3萬余立方米,價值8.7萬余元。
豐臺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李海立告訴記者,使用中的燃氣設備屬于易燃易爆設備,一旦發生危險,危害巨大。偷盜天然氣行為輕則侵犯公私財產權益,重則危害公眾生命安全,一旦實施,終將受到刑事處罰,不管是供熱企業還是居民家庭,切忌為了非法利益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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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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