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融通違法遭央行罰款41萬 一年內收6張罰單
中國網財經1月9日訊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海口中心支行發布關于對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科融通)海南分公司行政處罰公示表。
行政處罰公示表顯示,海科融通海南分公司存在未按規定設置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審核要求、未按要求對小微商戶收單業務受理信用卡進行限額管理、未按規定對可疑交易采取有效措施、違規開展異地銀行卡收單業務等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依法對其警告并罰款41萬元。
據媒體報道,海科融通一年已收到6張罰單,累計遭罰沒169.62萬元。2019年12月27日,海科融通寧夏分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罰款27萬元,并對一名相關負責人罰款1萬元。
2019年8月7日,海科融通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3〕第9號)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對其處以罰款3萬元。
2019年7月29日,海科融通遼寧分公司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18萬元。
2019年3月12日,央行成都分行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海科融通成都分公司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62萬元,并處55萬元的罰款;2月,海科融通廣西南寧分公司存在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行為,央行南寧中心支行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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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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