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熱點問題專家答疑(四)
關于《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相關問題答疑公告
各位醫藥界同仁: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自《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系列線上宣貫解讀會開展以來,陸續接到很多業界同仁提出的問題和對兩部規章執行中存在的困惑。為更好地回應業界同仁對兩部規章的關注,我們針對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梳理,并分批請產業界專家進行答疑解惑,在“食事藥聞”APP開辟專區進行公布,該專家答疑僅供業界同仁學習交流和參考借鑒。隨著有關配套辦法的修訂和發布進展,我們將適時邀請監管部門就有關話題進行政策宣講。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
2020年4月16日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熱點問題專家答疑(四)
答疑專家:沈陽藥科大學藥品監管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博士生導師楊悅
1.問:原料藥不能委托生產,是否可以按照變更中的生產場地變更的分類來進行補充申請的申報?
答:原料藥登記人自己的生產場地發生變化(例如,場地變,但主體未變)應該按照補充申請變更處理。
2.問:進口注冊藥品國外增加了一個新生產場地,在國內也可以同時增加嗎?
答:境外生產藥品增加一個生產場地,應該按照相應的注冊變更指導原則開展相關研究,提交補充申請。
3.問:IND申請時,可以送檢嗎?
答:可以。但不能代替注冊檢驗,因為沒有完成規模化生產。
相關條款:
第五十四條 申請人完成支持藥品上市的藥學相關研究,確定質量標準,并完成商業規模生產工藝驗證后,可以在藥品注冊申請受理前向中檢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藥品注冊檢驗;申請人未在藥品注冊申請受理前提出藥品注冊檢驗的,在藥品注冊申請受理后四十日內由藥品審評中心啟動藥品注冊檢驗。原則上申請人在藥品注冊申請受理前只能提出一次藥品注冊檢驗,不得同時向多個藥品檢驗機構提出藥品注冊檢驗。
4.問:仿制藥會有注冊檢驗嗎,還是只有基于風險的檢驗?
答:所有品種都需要注冊檢驗。
5.問:API放原料中審批,適用NDA嗎?如果適用,那會給單獨的批準通知嗎?若沒有批準信息,生產的依據靠是什么,工藝的和內控標準變更采用什么途徑?
答:核發的是原料藥批準通知書。
目前沒有單獨的原料藥變更指導原則,按照《已上市化學藥品變更研究的技術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辦理。
6.問:MAH為境外生產企業委托國內生產需要去境外企業進行檢查嗎?藥品屬于國產藥還是進口藥?
答:國內區分名稱是境內生產和境內生產。境內生產藥品不是進口藥品,不需要到境外檢查。
7.問:對于仿制藥如果需要做臨床試驗,是否適用于臨床默示許可?還是需要按照申請上市程序申報,批準臨床試驗?
答:適用。是默示許可程序。
8.問:進口產品,國內進行分包裝,分包裝企業是否為上市許可持有人?
答:境外生產藥品申報注冊批準后持有人是誰,分包裝藥品的持有人就是誰。
相關條款:第七十九條以下變更,持有人應當在變更實施前,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一)藥品生產過程中的中等變更;
(二)藥品包裝標簽內容的變更;
(三)藥品分包裝;
(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需要備案的其他變更。
境外生產藥品發生上述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實施前報藥品審評中心備案。
藥品分包裝備案的程序和要求,由藥品審評中心制定發布。
9.問:是否接受境外臨床數據申請突破性療法程序?
答:可以接受。但要符合第十條對境外數據和資料的要求。
10.問:新建工廠,能否作為持有人的委托生產企業?或者說新建廠房按照藥品生產企業接受委托生產的情形申請生產許可證,是不是就是可以用委托方的品種,來實現生產許可GMP符合性檢查還有委托生產的三合一審批?
答:可以。
11.問:已有藥品批文的制劑,可以變更使用備案號的原料嗎?用了備案號原料,這樣的制劑如何審批/變更注冊(需要重新開展藥學研究及BE試驗)?
答:可以。按照《已上市化學藥品變更研究的技術指導原則》等變更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辦理。
12.問:國外上市的OTC兒童用藥,國內申報三類,請問可以免臨床嗎,國外上市的兒童處方藥,國內申報可以免臨床嗎,二個藥國外都使用了多年,謝謝!
答:請按第三十五條提交申請。具體要求還得等技術指導原則。
第三十五條 仿制藥、按照藥品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情形,經申請人評估,認為無需或者不能開展藥物臨床試驗,符合豁免藥物臨床試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直接提出藥品上市許可申請。豁免藥物臨床試驗的技術指導原則和有關具體要求,由藥品審評中心制定公布。
13.問:第三十五條仿制藥、按照藥品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情形,經申請人評估,認為無需或者不能開展藥物臨床試驗,符合豁免藥物臨床試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直接提出藥品上市許可申請。請問,仿制藥滿足何種條件可以申請豁免臨床試驗直接提出上市許可?
答:請等相關指導原則和具體要求出臺。
14.問:第四十二條中明確藥品制劑申請人提出藥品注冊申請,可以直接選用已登記的化學原料藥、輔料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選用未登記的化學原料藥、輔料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相關研究資料應當隨藥品制劑注冊申請一并申報。仿制境內已上市藥品所用的化學原料藥的,可以申請單獨審評審批。按照42條,原料相關研究資料可以隨制劑申請一并提交,那現在新藥IND階段原料藥備案還強制嗎?
答:這一條款未來會落實。
15.問:境外生產的藥品MAH(該MAH為境外企業),如果想將MAH轉讓給另外一家港澳臺或境外企業,應該如何進行?對后者有何要求嗎?
答:轉讓后的持有人跟首次申報上市的持有人要求是一樣的。
相關鏈接: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熱點問題專家答疑(一)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熱點問題專家答疑(二)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熱點問題專家答疑(三)
- 標簽:olay男士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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