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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工作程序征求意見
(記者落楠) 5月11日,國家藥典委員會發布通知,對《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工作程序(征求意見稿)》及通用名稱申請報送材料要求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5月25日。按照征求意見稿,藥典委根據命名原則對藥品通用名稱進行命名,有溝通交流及會商機制。命名工作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命名結果確定后,按程序反饋藥品審評中心及申請人。
根據《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工作程序(征求意見稿)》,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工作采用內部審評或專家審評方式,涉及交叉學科領域的,由藥典委牽頭部門商相關部門共同完成。申請人應當按照《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提出藥品上市許可申請時同時提出通用名稱命名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藥品審評中心在藥品上市許可申請受理后及時將通用名稱命名相關資料轉藥典委。
征求意見稿提出溝通交流及會商機制有關內容。“需申請人進一步提供相關資料的,或相關問題可能對申請方造成影響的,藥典委應及時與申請人溝通交流。如申請人、審評專家、藥品審評中心、藥品監管部門或藥典委內部就命名存在分歧,由藥典委組織召開各相關方參加的專家討論會,確定最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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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顧惜諾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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