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虐童教師面臨5年以下徒刑 檢方已提前介入
近日,記者從浙江臺州溫嶺檢察院獲悉,目前檢方已提前介入24日發現的溫嶺藍孔雀幼兒園教師顏艷紅虐童事件。
據悉,溫嶺藍孔雀幼兒園小二班老師顏艷紅,雙手拎著一名小男孩的雙耳,將他雙腳提離地面約10厘米,還叫同事拍下照片。此事24日被網友披露后,溫嶺教育局于當日作出決定:將兩名女老師辭退。
25日,溫嶺市公安局發布消息:顏艷紅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對其予以刑事拘留。而另一名給顏艷紅拍照的同事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
動態
浙江規定幼兒園新進教師必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浙江溫嶺一民辦幼兒園無證上崗教師顏某虐童行徑曝光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浙江省教育廳26日向被傷害的幼兒園孩子及其家長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宣布,今后省內幼兒園新進教師必須具有教師資格證,并將作為錄用的前提條件。
據查,“90后”虐童女教師顏某2010年起任教于溫嶺藍孔雀幼兒園,目前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24日其虐童行徑曝光后,當日即被辭退,25日被刑拘。
據調查,溫嶺當地幼兒園教師中僅四成具有教師資格證。據了解,無證上崗情況在全國幼教系統并非孤例。
沒有發現顏某有什么精神問題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目前警方沒有發現顏某有什么精神問題。對于公安機關是否會給予其做心理鑒定,警方稱,目前他們尚未接到當事人家屬提出的申請。
據悉,顏某是家里的小女兒,大姐已經出嫁。父母已經快60歲了,都是溫嶺新河鎮橫塘頭村人,看起來是老實巴交的農民。
另一個涉案的童某,比顏某小1歲,父母也是當地農民,家里還有個6歲的小弟弟。
釋疑
為什么是尋釁滋事罪?
25日,溫嶺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了顏某和行政拘留了童某。有網友問,為什么她們涉及的不是故意傷害罪呢?定尋釁滋事是不是比故意傷害處罰輕?對此,警方有解釋:顏某涉及的可能有4項罪名:虐待罪、侮辱罪、故意傷害罪及尋釁滋事罪。
對于虐待罪,我國刑法沒有規定虐待兒童罪,刑法規定,虐待指的是虐待家庭成員。
對于侮辱罪,這罪是需要公訴的才處理,可以由受害人家長向法院自訴。
對于故意傷害罪,只有受害人傷勢達到輕傷以上結果,才符合這一罪。
對于尋釁滋事罪,按刑法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嚴重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情節嚴重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顏某的行為造成受害人恐慌、害怕等后果,符合尋釁滋事的立案標準。
另外,事實上,故意傷害罪最高刑期是3年,而尋釁滋事罪最高刑期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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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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