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片网站免费观看-黄色片网站观看-黄色片网站大全-黄色片视频网-色偷偷网址-色偷偷网站

您的位置首頁  兩性趣談

趣味歷史漫畫趣躍網絡的軟件漢字趣談讀后感

  魯迅之以是固然憐憫索薪活動卻其實不非常主動地參與,就是怕看國務院、總統府那些手握財權者的嘴臉

趣味歷史漫畫趣躍網絡的軟件漢字趣談讀后感

  魯迅之以是固然憐憫索薪活動卻其實不非常主動地參與,就是怕看國務院、總統府那些手握財權者的嘴臉。而索薪代表索來了幾個錢,便在同事們眼前擺出一副檀越的面目面貌,這一樣讓魯迅想起了少年期間在寺庫、藥店等處遭到的鄙視、欺侮。《記“發薪”》對欠薪必需“親領”暗示了極端的討厭。文章開門見山地指出,中華民國的官,與一般的中國人一樣,一旦經手銀錢,便難以自禁地要威風一下,請求每一個人都來親領,是給本人制作顯威風、飾演恩賜者的時機。魯迅說:

  魯迅在北京期間最初幾年的日志里,常常呈現夜晚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偶然是“晚”,偶然是“夜”,這也決非魯迅隨便亂花。“晚”和“夜”在工夫段上是有區分的。一樣是在夜晚收取薪俸,偶然早一點,偶然則遲一點。夜晚領人為,有些讓人疑惑。假如與小說《端五節》比較起來看,就比力簡單了解了。小說寫道:“依舊例,比年是每逢節根或年關的前一天,他必然須在夜里的十二點鐘才回家,一面走,一面掏著懷中,一面高聲的叫道,‘喂,領返來了!’因而遞給伊一疊嶄新的中交票,臉上很有些自得的形色。”[84]魯迅寫方玄卓在夜間支付薪俸,并且遲至十二點,可見在其時夜晚收取薪俸的征象,是其實不稀罕的。其緣故原由,就在于那款半夜晚才到單元,而很多人家大概等著這錢舉明晨之火。

  1925年12月沒有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興趣汗青漫畫。到了1926年教誨部發薪就更其稠密了。1月6日有早晨收取教誨部“奉泉”17元的紀錄;1月20日有收取教誨部薪水33元的紀錄,1月25日有收取教誨部“奉泉”33元的紀錄。這三次都沒有闡明屬于何年何月薪俸。1月固然發了三次薪,但加起來不外83元。2月12日志曰:“夜收教誨部奉泉二百三十一元,十三年一月分。”[69]1926年2月補發1924年1月欠薪,這薪曾經欠了兩年了。1926年3月26日的收薪記載值得特地標明:

  那些年,索薪舉動、索薪變亂以致于索薪活動,在北京的教誨界和中心當局部分,是常見征象。魯迅博物館魯迅研討室編撰的《魯迅年譜》中,這時候期的公教職員的索薪就屢次作為汗青布景呈現。1921年3月的布景變亂,有3月14日和15日北京大學、高檔產業特地黌舍、農業特地黌舍、法政特地黌舍、醫學特地黌舍、高檔師范黌舍,女子高檔師范黌舍、美術特地黌舍教人員“因經費支絀”而舉辦聯盟歇工一事。[73]4月的汗青布景則有北京大學等八校教人員部分告退,并通電天下,緣故原由則是北洋軍閥當局剝削教誨經費。[74]實在,這幾回教誨界的歇工、告退,都起首是因恒久欠薪,歇工和告退的訴求,都起首是補發薪水。所謂“經費支絀”,所謂“剝削教誨經費”,都起首表示為各公立黌舍發不出人為。以是,教誨界的這幾回動作,都起首是索薪舉動。1921年8月汗青布景則有8月15日北京當局教誨部人員部分開會,決議截至辦公,緣故原由則是欠薪已達五個月。[75]這實在也算國產業局部分部分人員以歇工的方法索薪了。以某種方法抗議恒久欠薪,假如薪水可以在抗議后發一點,場面地步便和緩一點,統統事情依舊停止。究竟結果,勇于告退不干、拂衣而去者,是極端少見的。有一個欠薪的職位,還能夠抗議欠薪,另有點盼頭。真的告退了,難道連抗議欠薪的資歷都沒有了?到了1921年11月,教誨部的欠薪又太久了。《魯迅年譜》1921年11月的汗青布景,又有教誨部部分人員一概截至辦公一事,緣故原由則是薪水積欠已達七個月了。[76]

  [30][31]魯迅:《日志·丁巳日志(一九一七年)》,《魯迅選集》第14卷,第292、294頁。

  汪朝光在《中華民國史》第四卷(1920-1924)談到北京當局中前期的財務情況時,用了“左支右絀,過活如年”的說法。袁世凱當國時,財務也是非常窮困的,但靠著對海內財路的理舊辟新,還能委曲保持。一個主要緣故原由,是袁世凱柄政時,中心對處所還能在很大的范疇內實施比力有用的掌握,而這些處所的稅收即可以成為國度的財路。袁世凱身后,中心當局對處所的掌握力大為低落,各省均不買中心的賬,天然也不愿把本人地皮上的錢往北京送。中心當局不克不及從各省獲得錢,而中心本身的各項收入卻有增無減,特別軍費收入,自己基數就大,增加又十分疾速。以徐世昌出任大總統的1918年為例。這一年,中心當局每個月支出為422萬元,只要收入的35.3%,人不夠出到達65%的水平。袁世凱身后的幾年間,中心當局次要從日本借取巨款,同時把刊行內債作為處理財務成績的主要手腕趣躍收集的軟件。1918至1922年,刊行公債四億八千八百二十七萬元,占北京當局期間刊行公債總數的五分之四。[29]

  待到凄風冷雨這一天,教員們由于向當局去索欠薪,在新華門前爛泥里被國軍打得頭破血出以后,倒竟然也發了一點薪水。方玄綽不費一舉手之勞的領了錢,酌還些宿債,卻還缺一大筆款,這是由于官俸也很有些拖欠了。當是時,即是廉吏清官們也漸覺得薪之不成不索,而況兼做教員的方玄綽,天然更表憐憫于學界起來,以是各人主意持續復課的時分,他固然仍未參加,過后卻特別甘拜下風確實守了大眾的決定。[97]

  魯迅小說名曰《端五節》,這也與1921年(徐世昌當總統的第三年)北京教誨界索薪活動中的工夫點相符合。在端五節前當局下撥一筆經費,各校教人員的欠薪賴此可以有所補發,這是各校索薪代表的請求。比方,在6月3日索薪動作鬧出流血變亂后,北京當局國務院于越日將張羅教誨經費和處置教人員薪金積欠的歷程,通電各省,此中說:“馬次長就任之越日,即于閣議席次約定撥發教誨費二十七萬元,本日具領轉發,一面議將一切積欠各費,盡節前一概清付。”[93]這固然是在勉力為本人辯白。但這年端五節是西元6月10日,國務院通電里所說的“盡節前一概清付”的“節”,固然是指舊歷端五節了。其時掌管教誨部部務的次長馬鄰翼,在就“六三變亂”給總統徐世昌和總理靳云鵬的報告中,也說6月3日這一天,面臨各校索薪教人員,本人“多方開喻無效,不得已馳向財務部領款,而財務部時已散值,只得歸部闡明,并允于二日內發給欠薪一部門,余款容于節前妥籌”。[94]這里的“節前”,天然也是指不久后的端五節前。可見,在此次索親活動中,端五節確實是一個主要的工夫“節點”。魯迅小說以《端五節》為名,良有以也。

  [46][47][92]王世家、止庵編:《魯迅著譯紀年選集》第4卷,群眾出書社2009年版,第321、321、5頁。

  [77]詒先:《在北京教誨部時期的魯迅》,黃萍蓀主編:《四十年來之北京》第1、二輯合刊,香港大東圖書公司印行,1949年12月-1950年2月原刊,1978年12月重刊,第75頁。

  1921年3月29日向齊壽山借得50元;4月1日向許季市借得100元;4月5日向齊壽山借得50元;4月12日托齊壽山向義興局(應是一銀號)借得200元,利錢一分半;4月26日向齊壽山借得20元;5月30日上午向宋子佩借得50元,下戰書向李遐卿借得40元;6月4日向齊壽山借得50元;8月6日向許季市借得100元;8月10日向宋子佩借得100元;8月12日又向宋子佩借得50元;11 月3日向齊壽山借得30元;11月5日向許季市借得50元;11月9日向大同號(應是一銀號)借得200元,月息一分。1921年乞貸的次數略少于上一年,但告貸的總數卻并很多。

  [78][79]薛綏之主編:《魯迅平生史料匯編》第3輯,天津群眾出書社1983年版,第193、193頁。

  “給了錢才上課”與“上了課才給錢”,是其時索薪教人員與官府談判、扯皮的一個樞紐點。當時北京八所由中心當局間接撥款的公立黌舍(北京大學;男高師;女高師;醫學、法政、農業、產業、美術等五所特地黌舍),每個月原定經費為二十多萬元。到了1921年春,曾經拖欠數月未下撥,黌舍一般運轉難以保持,教人員薪金天然也不克不及領到。3月中旬,各校連續頒布發表停息事情,各校選舉代表構成了“北京國立特地以上各校教人員代表聯席集會”,由北大傳授馬敘倫任主席,并兼做事長,以是馬敘倫是此期間北京教誨界索薪活動的最次要指導人。聯席集會下設碎務、集會、文牘、消息等部分。以是這個“聯席集會”,仿佛一常設機構。聯席集會構造示威、默坐等舉動。因為關于積欠久索而無果,“聯席集會”遂于4月8日頒布發表八校教人員部分告退。教人員固然頒布發表告退了,但此前的欠薪仍是要催討的。以是,馬敘倫仍舊籌謀、指導各校代表到教誨部、國務院索要欠薪。5月19日,國務院開會,決議以黌舍復課為發薪的條件。意義就是一切教人員回到本來事情職位,實行原來事情職責,才情索清還欠薪成績。教人員們原來是以發薪為復課的條件,如今國務院卻將復課作為發薪的條件,固然令部分教人員大憤慨。[96]魯迅小說《端五節》中所說當局“類乎用果子耍山公”,指的就是此事。

  總之是,到了1923年,欠薪已欠得月甚一月,而發薪則發得毫無章法,以至一次補發4元錢如許的工作都在中華民國教誨部呈現了。到了1924年,就更讓人看不懂了。1月沒有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2月4日“收客歲四月分奉泉百八十”。[57]這一天,是舊歷元旦。客歲四月份薪俸曾經欠了十個月了,到元旦此日才補發了180元。但可以云云,也很不簡單了。3月沒有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4月7日“下戰書收奉泉百零二,客歲四月分之三成一也。”[58]本年4月收客歲四月份欠薪,這曾經欠了一年了。這“三成一”,也該當是魯迅寫日志時的臨時一算。5月20日志曰:“收奉泉六十六元,客歲四月分之余及蒲月分之少量。”[59]1923年四月份的欠薪,從日志看,也補發了四次才算補完。而5月20日所發66元,除補完客歲四月份欠薪之余,另有一點算是補客歲蒲月份欠薪。這剩下用來補客歲蒲月份欠薪的數量,必然很小,小到魯迅都沒法算其成數。5月29日有收取上一年蒲月份欠薪50元的紀錄。6月5日“下戰書收客歲蒲月分奉泉百,六月分者六十九。”[60]這里的“六月”該當也是指上一年的六月份。7月7日晚魯迅等一行多人登車赴西安講學,8月12日回到北京,這時期天然沒有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8月14日志曰:“晚李慎齋來,交所代領六月分奉泉百六十五元”。[61]這時期發過一次薪,由別人代領,但這里的“六月”應指上一年六月份。爾后,則是補發上一年七月份欠薪:10月15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26元;11月8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23元;11月19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83元;12月19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43元。到了1924年年底,還在以此種系統方法補發曾經拖欠了一年有半的欠薪;四次加起來才175元。1923年七月份的欠薪,到1924年年末還未補完,來年持續補。

  [73][74][75][76][81]魯迅博物館魯迅研討室編:《魯迅年譜》(增訂本)第2卷,群眾文學出書社1981年版,,第39-40、40-41、48、56、62頁。

  無妨大略地繕寫一下魯迅1920年和1921年日志中的乞貸紀錄。1920年1月和2月沒有乞貸記載。但2月9日、16日和17日都有還債記載。2月9日“還齊壽山所代假泉二百,息泉十一元七角”[86];2月16日“還齊壽山所代假百元”[87];2月17日“還齊壽山所代假泉二百,利泉八。”[88]“所代假”者,即請人向某個放債者或銀號代借,那是要還利錢的。3月4日,向齊壽山借了50元;4月30日向戴螺般借得100元;5月22日托周作人向齊壽山借得100元;6月11日向戴螺舲借得50元;7月10日向齊壽山借得40元;7月13日又向齊壽山借得30元;7月27日向齊壽山借得10元;7月29日向齊壽山借得20元;8月2日向徐吉軒借得15元,又向戴蘆舲借得20元;8月20日向齊壽山借得10元;8月23日寫信給李遐卿,乞貸12元;9月11日向宋子佩借得60元;10月27日向齊壽山借得200元;11月27日向齊壽山借得10元;12月2日向齊壽山借得30元;12月15日向齊壽山借得50元;12月28日向齊壽山借得20元;12月29日向朱孝荃借得50元。從日志記載看,這一年19次向他人乞貸。固然都是從幾個牢固的朋友處借債。但也不解除有向別的人乞貸而碰鼻的情況,只不外魯迅日志沒記而已。

  前面說過,教誨部的薪俸,是魯迅北京期間次要的經濟濫觴,在未開端投稿和在黌舍兼課前,則可說是獨一的經濟濫觴。既然教誨部欠薪云云嚴峻,各黌舍兼課的那點報答也一樣拖欠,魯迅的經濟情況固然非常困頓。綽綽有余是前期多少年的糊口常態,因此借債也是魯迅的屢見不鮮。這方面的情況,上面分離小說《端五節》談談。

  他既已表憐憫于教員的索薪,天然也同意同寮的索俸,但是他仍舊安坐在衙門中,按例的并紛歧同去索債。至于有人狐疑他高慢,那可也不外是一種曲解而已。他本人說,他是自從出生避世以來,只要人向他來要債,他歷來沒有向人去討過債,以是這一端是“非其所長”。并且他最不敢見手握經濟之權的人物,這類人待到失了勢力以后,捧著一本《大乘起信論》講梵學的時分,當然也很“和藹可親”的了,但還在寶座上時,卻老是一副閻王臉,將他人都當主子看,自覺得手操著你們這些窮小子的生殺之權。他因而不敢見,也不肯見他們。這類性情,固然偶然連本人也以為是高慢,但常常同時也狐疑這實際上是沒本事。[83]

  《端五節》在魯迅的小說創作中,是比力不受正視的。但在某種意義上,《端五節》如許的作品,能出格顯現出魯迅目光的共同、思惟的靈敏和深入。

  此件雖沒有寫嫡期,但布列于1921年10月中下旬文件中。[79]四如許的全領會議,魯迅是必然會參與的。該當恰是在此次集會上做出了24日往午門索薪的決定,以是,魯迅1921年10月24日日志便有如許的紀錄:“下戰書往午門索薪水。”[80]如許的同一動作,魯迅是不會不參與的。1921年12月18日,教誨部15名科長、主任等“中層干部”聯名上書總統府、國務院,請求處理持久拖欠薪金成績。報告說:“頻年以來,國度財務支絀,俸薪每至積欠”,而“今歲十月間,本部俸薪欠至蒲月之久”;“部員之苦況既未蒙體恤,部務之整飭更未見眉目”;“今本部之近況至于此,實不忍唯阿取容,再安沉默。”[81]魯迅也列名15名上書者中。

  假如把小說《端五節》、雜文《記“發薪”》和寫于1925年4月的《燈下短文》聯絡起來讀,就更故意味了。《燈下短文》里,魯迅先說用中交票兌換現銀的事。可以將手里的中交票以七折以至更低的扣頭兌換現錢,內心就十分快樂,明顯是吃了虧,卻像得了大自制似的。這時候魯迅慨嘆道:

  1926年7月收取1924年仲春份欠薪,這薪已欠了兩年半了。但這還不是此日記載值得特地援用的緣故原由。1926年7月21日的這筆99元錢,是魯迅從北京當局教誨部支付的最初一筆薪俸。1926年8月,魯迅便辭去了北京當局教誨部的官職,離京南下了。但這也不是此日記載值得出格援用的緣故原由。這一天的記載之以是值得出格援用,是由于魯迅當天早晨寫了《記“發薪”》一文,敘說了此日支付這99元的顛末。

  袁世凱死于1916年6月6日。袁氏一死,由中心財務撥款付出的公教職員人為,便又不克不及每個月按時發放了。六月份的薪俸到7月1日發,七月份的薪俸到8月4日發,八月份的薪俸到9月11日發,玄月份的薪俸到10月24日發。固然拖欠得不是太久,但拖欠得是一月比一月久,是“月來月久”。年11月20日志曰:“收十月分奉泉三百,中1916券3、交券七。”[23]所謂中券、交券,別離指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刊行的紙幣。從魯迅日志行文看,十月份薪俸比及11月20日才發,而所發又三成是中國銀行刊行的紙幣,而七成是交通銀行刊行的紙幣。也即意味著,十月份的薪俸,滿是兩大銀行刊行的紙幣,沒有一塊銀元。中券和交券,原來信譽是比力好的。李宗1、曾業英等人所著的《中華民國史》第二卷(1912-1916)中說,中國銀行作為中心銀行,原來獨享司理國庫、刊行國幣及兌換券的權益,1914年6月后由財務部間接統領。中國銀行雖是國度銀行,卻又不克不及桂林一枝。其時的交通銀行司理汽船趣躍收集的軟件、郵電、鐵路等實業方面的金錢,因而經濟氣力薄弱,交通銀行總理梁士詒一度掌管財務部,又是袁世凱的心腹,因而交通銀行厥后也獲得司理國庫的資歷,得以與中國銀行雙峰并峙。在1912年至1915年三年間,兩大銀行同時司理國庫,又一樣經管內債出入,以是經濟氣力很是微弱,有充沛的現金儲蓄,在刊行紙幣(即魯迅日志中所說的“券”)時又相稱穩重,以是,每刊行紙幣,信譽都很好,因而可以逐漸在天下范疇內推行。袁世凱當局以至籌算用中行券逐步代替天下各地胡亂刊行的紙幣。[24]但是,好景不長。袁氏為籌辦帝制,破費了天文數字的錢,當護國戰役發作,袁氏當局的財務實在已接近瓦解。“他并一面于2月尾命警廳暗禁商民前去中國、交通銀行提款兌現,5月12日更公然辟布停兌令,以保持此兩大紙幣刊行銀行在金融界的信譽;一面命刊行洪憲元年六厘內國公債二萬萬元,強迫天下官民認購。”[25]原來,人們能夠到銀行用銀行刊行的紙幣,兌換銀元,而截至兌現,即是商民手里的紙幣沒法釀成銀元,大白了上述情況,有助于我們了解魯迅寫于1925年4月的雜文《燈下短文》。《燈下短文》一開首說:“有一時,就是民國二三年時分,北京的幾個國度銀行的鈔票,信譽日見其好了,真所謂如日方升。傳聞連一貫執迷于現銀的鄉間人,也曉得這既便當,又牢靠,很愿意收受,利用了。”[26]這說的就是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昌盛期間的情況。從魯迅文章中也可知,兩大銀行刊行的紙幣,可以為險些全社會信任、承受。魯迅接著說:“但惋惜厥后突然受了一個不小的沖擊。”“就是袁世凱想做天子的那一年,蔡松坡師長教師溜出北京,到云南去叛逆。這邊所受的影響之一,是中國和交通銀行的截至兌現。”[27]這說的即是1916年5月袁世凱命令中國和交通兩大銀行截至兌現的事了。魯迅的文章,可以豐碩我們對其時情況的熟悉。魯迅說,當局一方面命令銀行截至兌現,另外一方面又迫令商民照舊利用兩大銀行刊行的鈔票。既然當局明令兩大銀行刊行的鈔票照舊暢通,那主顧用兩大銀行刊行的鈔票去買工具,商家便不敢說不承受。可是,商家自有商家對付的法子:主顧拿多大面值的鈔票去買工具,都說找不出零錢。這實際上是一種公道正當的回絕紙幣之術。假如主顧寧愿不要找零,那實踐上紙幣便在打折利用,商家也不虧損。手里有兩大銀行鈔票的人,固然普通不會用一元鈔票去買原來只值幾個銅子的工具。用紙幣換銅元吧,又無處可換。到親戚伴侶處借現銀吧,那里借獲得?因而人們不講愛國了,想換本錢國銀行的鈔票。但本國銀行的鈔票就相稱于現銀,可以兌換本錢國銀行的鈔票,就即是兌換到了現銀,此日然也是不克不及夠的。因而,手頭有些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刊行的紙幣,而且要賴以生活的人,便一工夫墮入窘境。魯迅即是此中之一。魯迅寫道:

  既然魯迅是認同這類索薪舉動的,那像這類部分分歧的動作,魯迅決不會畏縮。南京第二汗青檔案館藏有一份當時“教誨部索欠代表會”給部分人員的告訴:

  我還記恰當時我懷中另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但是忽而變了一個貧民,險些要絕食,很有些驚愕。俄國反動當前的藏著紙盧布的財主的表情,生怕也就如許的罷;最多,不外更深更大而已。我只得密查,鈔票能夠折價換到現銀呢?說是沒有行市。幸而終究,暗公開有了行市了:六折幾。我十分快樂,趕快去賣了一半,厥后又漲到七折了,我更十分快樂,全去換了現銀,沉墊墊地墜在懷中,仿佛這就是我的人命的斤兩。倘在平常,錢鋪子假如少給我一個銅元,我是決不容許的。[28]

  到了1921年,薪俸拖欠“月”益嚴峻。1921年1月日志沒有收取俸泉的紀錄。2月3日,支付上一年10月薪俸300元,固然拖欠了五個月,但可以支付全俸,已屬不容易。2月4日,支付上一年11月薪俸之上半,3月16日支付上一年11月薪俸之下半。4月27日,支付上一年12月薪俸之上半,5月20日支付上一年12月薪俸之下半。到5月,終究把上一年欠薪發完,到6月間,才發放今年度的薪俸。6月11日志曰:“收一月、仲春奉泉六百。付直隸水患振十五,煤泉廿七,還義興局二百,息泉六。”[41]6月11日這一天,支付了今年度1、二兩月的薪俸,固然拖欠了半年,但可以支付全俸,而且滿是現銀,也很罕見。這六百元,魯迅當天花去了近一半。直隸水患,捐錢15元;買煤花去27元。此前魯迅從一個名叫義興局的銀號借了二百元,如今連本帶息還了206元。1921年7月18日志曰:“上午收三月分奉泉三百。”[42]8月15日志曰:“上午收三月上半月俸泉百五十。”[43]8月31日志曰:“收四月下半月份奉泉百五十。”4把三次紀錄一同看,可知8月15日的“三月”系“四月”之誤。寫日志呈現如許的筆誤很一般。總之是,四月份的薪俸,到8月才支付,并且是分兩次支付。9月17日,支付了蒲月份薪俸300元。10月和11月這兩個月完整沒有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只是在10月27日收到償還的此前賑災捐錢60元。12月31日志曰:“下戰書收六月分奉泉三成九十元。”[45]六月份的薪俸,拖欠了半年,到年末了,還只能發個百分之三十。

  這該當是魯迅從北京當局教誨部支付的最小一筆薪俸了。三元錢,是魯迅全俸的百分之一。5月15日晚收取教誨部“奉泉”79元;6月14日有早晨收取教誨部“奉泉”83元的紀錄,也沒有闡明屬于何年何月薪俸。1923年7月21日的收薪記載也值得特地援用:

  打開我的簡樸日志一查,我本年曾經收了四回俸錢了:第一次三元;第二次六元;第三次八十二元五角,即二成五,端五節的夜里收到的;第四次三成,九十九元,就是這一次。再算欠我的薪水,是約莫另有九千二百四十元。七月份還不算。[72]

  魯迅1922年日志佚失。許壽裳留下了多少則魯迅1922年日志的繕寫。1月14日志曰:“午后收客歲六月分奉泉七成二百十”。[46]可知上一年七月份的薪俸之百分之七十,到1922年1月初發下了。1月27日志曰:“午后收客歲七月分奉泉三百。”[47]上一年七月份薪俸到次年1月才發,拖欠了半年,不外能一次性發清,并且是現銀,沒有代之以“券”,在這類時分已屬不容易。1922年度爾后11個月的支付薪俸狀況,就不克不及詳知。可是,從1923年日志,可知上一年的大致情況。1923年1月19日志曰:“晚收客歲玄月下半月分奉泉百五十元。”[48]由此可知到1922年底,今年度薪俸發到9月上半月。2月3日支付上一年十月份上半月薪俸150元。到了2月14日這一天,竟然發了兩次薪水,上午支付了上一年十月份下半月薪俸150元,下戰書則支付了上一年十一月份上半月薪俸150元。究其緣故原由,這是由于又要過年了,2月15日即是舊歷元旦。中國人有在元旦前還清負債的風俗。要過大年了,各人都需求錢還債和辦年貨,當局也就只管把欠薪多發一點。固然,闡明這段工夫當局還能想點法子。到了2月20日,又把上一年11月下半月的薪水150元發下了。算下來,1923年2月,魯迅共支付了四次人為,并且每次都是150元現銀,在那些年里,這算是獨一無二的了。這算是魯迅供職教誨部時期薪俸方面最初的回光返照。再今后,就每下愈況。3月15日支付了上一年十仲春份上半月薪俸150元,4月30日支付了上一年十仲春份下半月薪俸150元。5月3日,支付了今年度一月份上半月薪俸150元。5月28日又發了一回人為。一個月內發兩次人為,看起來不錯,但第二回,發的是“正月分奉泉三成九十”。[49]到了6月19日則記曰:“下戰書收奉泉五十一元,正月分之一成七也。”[50]一次發全月人為的百分之十七,可謂寒窘了。當前另有更讓民氣傷的數額。假如加上5月28日發下的三成,那一月份薪俸還只發了四成七,另有五成三待發。但6月21日又記曰:“下戰書收出格暢通券百十六元,仲春分奉泉之三成三也。”[51]6月19日之前還發過人為,把一月份之五成三發過了,而魯迅未記,這類能夠性也有,但從厥后的紀錄看,不是這類狀況。10月18日志曰:“下戰書收教誨部補足正月分奉泉十。”[52]闡明到了10月,還在十元八元地補一月份的欠薪。前面月份的欠薪仍舊欠著,先發前面月份欠薪,又不知是如何的路數。總之,從厥后的日志看,6月21日發下的116元出格暢通券,的確是抵仲春份薪俸。這所謂的“出格暢通券”,該當就是前面提到的國庫券、鹽余告貸一類短時間債券了。8月18日和8月21日,都有“上午收仲春分奉泉四元”[53]的紀錄。補發欠薪,曾經到了每次以4元為額度的水平了。一個月薪300元的人,每次支付4元半年前的欠薪,他能對當局有最少的承認嗎?魯迅日志中紀錄收取在黌舍的兼課報答,普通用“薪水”“薪金”,并且肯定寫明是何校;收到的假如是稿費、版稅,則必然闡明。只要教誨部的人為,肯定用“奉泉”,并且不闡明濫觴。以是,那4元“奉泉”,肯定是教誨部的薪金。9月5日,有收取仲春份半月“奉泉”150元的紀錄。固然曾經欠了七個月,一次可以支付半個月份的,是值得快樂的了。9月26日,有“收三月份奉泉五十六元,一月之一成七”[54]的紀錄。6月19日志載的一月份的一成七是51元,這一天紀錄的三月份的一成七又是56元,這又是怎樣回事呢?假如全俸是300元,那一成七該當是51元,而56元則該當是300元的一成八還多一點,靠近一成九了。以是,9月26日假如收取了56元,那“一成七”就是魯迅弄錯了,大概,只收取了51元,而誤寫成56元了。我們曉得,仲春份的欠薪,曾經發過三次了:6月21日發了116元出格暢通券;8月18日發了4元,8月21日發了4元。11月22日志曰:“下戰書收奉泉仲春分者三十一,又三月分者百。”[55]11月22日共收取131元,此中31元是補發仲春份欠薪,而100元則是補發三月份欠薪。那末,仲春份欠薪能否都補完了呢?從日志看,也沒有。不單仲春份欠薪沒有補發完,連一月份所欠也還沒有補完。既然云云,那這131元不應當都先算在最前面的月份嗎?但是不,前面月份的欠薪仍舊欠著,卻先補一點前面月份的欠薪,前面說過,這是一種甚么方法,頗讓人費解。大概是為了提及來每個月都發了一點。11月23日,又收取三月份欠薪150元。看來這幾天興趣汗青漫畫,教誨部的財政部分又從上面弄到了一筆可觀的錢款。12月31日志曰:“收本部三月馀奉及四月奉泉二成,共百三十二元。”[56]三月份欠薪11月22日收取了100元,11月23日又收取了150元,那末余俸是50元。12月31日收取132元,扣除50元,屬于四月份欠薪者是82元,靠近全俸的三成了。從這里看,魯迅日志中紀錄收取薪俸時的“成”,是一個大略的算法。

  從魯迅日志所記每個月收取教誨部薪俸情況看,1914和1915年這二年狀況算是很好的,比前兩年好很多。1914年上半年每個月能支付216元,雖是全俸的九成,但可以每個月定時領得。1914年7月支付240元,假如全俸是240元,那從該年七月份起便不再每個月拘留一成。從1914年8月起,魯迅月薪上調至280元,爾后五個月,是可以每個月領到280元的,通常為26日發,拖一兩天的情況也是有的。固然,日志中找不到當月支付教誨部薪俸的情況偶然也有,但在1914年的時分,該當是日志漏記而并不是未發。1915年前五個月,也是每個月可以支付280元,日期仍舊是26日,遲延幾天的時分也有。但到了六七兩個月,出了一點非常。1915年6月26日志曰:“上午收本月奉銀二百二十七元八角。自此至十月末,當扣四年度公責共二百八十元。”[20]這固然仍舊是被自愿買公債。六月份假如該當實發280元,那末被強行扣除52.2元。原方案用五個月的工夫從薪金中扣除280元,用以買公債,但每個月扣除數又仿佛并不是均勻的。7月26日志曰:“上午收本月奉泉二百二十六元九角。”[21]這明顯也是扣除公債款,但比六月份多扣了一點點。但從八月份開端,又規復常態,即每個月能在26日前后支付280元全俸。這該當以為以五個月的工夫扣除280元的方案并未實施到底,只扣了兩個月便廢除了。這多是迫于世人的抗議。1916年,前五個月仍舊狀況優良。前兩個月,能在26日支付280元。從三月份起,魯迅月薪上調至300元。3月、4月、5月這三個月,每個月都在月尾支付了300元。進入6月,發薪情況開端惡化。

  1916年11月20日,魯迅支付了三百元中交票,是作為十月份薪水下發的。以是,當時分魯迅手里無數十元中交票就絕不奇異了。而這數十元中交票,只能換得六七折現銀,這也就意味著薪水打了扣頭。

  《端五節》里的方玄綽,關于公教界的索薪活動,固然是憐憫的,但立場其實不主動,沒有參與索薪活動。理想中的魯迅,固然例如玄綽主動一點,但也決不是構造者、指導者、赴湯蹈火者,只是隨著浩瀚人去過幾回罷了,生怕這去過的幾回,也是不得已。小說如許寫方玄綽:

  《端五節》寫了方玄綽向朋友金長生借債而受阻的事。方玄綽對太太說:“向不相關的親戚伴侶去乞貸,其實是一件煩難事。我午后硬著頭皮去尋金長生,談了一會,他先阿諛我不去索薪,不愿親領,十分之高傲,一小我私家正該當如許做;待到曉得我想要向他通融五十元,就像我在他嘴里塞了一大把鹽似的,凡是有臉上能夠打皺的處所都打起皺來,說房租如何收不起,生意如何的虧本,在同事眼前切身領款,也不算甚么的,馬上將我指使出來了。”[85]這該當也是魯迅的親身材驗。在欠薪嚴峻的那些年,借債是魯迅一樣平常糊口的一部門。日志所記借還債記載,多得不可勝數。日志里所記的,都是從何人那邊乞貸幾,沒有乞貸被拒的記載。但那樣頻仍地乞貸,被拒的情況該當也是有的,只不外魯迅沒有在日志里記載,卻把這被拒的感觸感染寫進了小說里。

  這些年,常見有功德者替魯迅算經濟賬。北京期間,他們認定魯迅每個月官俸有三百大洋,還在多所黌舍兼課,兼課費也必然可觀,況且另有稿費。算下來的結論,是魯迅是很富有的。實在這純屬流言蜚語。

  “六三變亂”后,國立八校部分教人員揭曉了宣言,具體敘說了變亂顛末,刊于北京高師所辦刊物《教誨叢刊》。這個敘說比馬敘倫在《我在六十歲從前》中對變亂的回想要詳盡些。宣言固然夸大了教人員部分罷教歇工和告退的合理性、須要性。宣言說,教人員部分告退然后,原來的籌算是把欠薪討得手,便另謀活路,不再與官府打交道。但各中小學教人員和門生連日為教誨經省事抗爭,以至十多歲的孩子都夾在中心,備嘗“溫飽虐辱”。見此情況,國立八校教人員“義不克不及忍”,于于6月3日集議。八校教人員先到教誨部。則有各校門生六百余人已會萃在教誨部大課堂,這六百余門生是冒雨赴總統府示威而為衛兵所阻,才退至教誨部。八校教人員乃請掌管教誨部部務的馬鄰翼次長出來,與各校師生員工相見,并即請求馬次長和八校校長與世人一同赴總統府。各校教人員和門生,加上馬次長,到了新華門,東轅門之鐵柵早已封閉,西轅門外則有兵士一隊,持槍排陣以待。示威者請求衛兵讓馬次長、八校長和教人員代表、門生代表進入總統府,遭到衛兵回絕:

  魯迅在教誨部任職,又在多所黌舍兼課,教誨部和公立黌舍的欠薪和索薪,都間接與魯迅相干。關于教誨界的索薪動作,魯迅絕對是憐憫的,在道義上是絕對撐持的。在動作上,則是最低限度地到場和共同。不管教誨部仍是黌舍的索薪動作,魯迅都不是構造者、指導者,以至也不肯參加索薪委員會一類構造。可是,教誨部和兼課黌舍的索薪動作構造者做出了某種決議,魯迅絕對依照施行。教誨部人員為抗議欠薪而截至辦公,魯迅必然與各人連結分歧。兼課黌舍為索薪而罷教,魯迅決不會去上課。

  這些年,日志里另有幾回出售藏書的記載。比方,1921年4月7日志曰:“上午賣去所藏《六十種曲》一部,得泉四十,午后往新華銀行取之。”[89]1924年5月31日志曰:“以粗本《雅雨堂叢書》賣與高閬仙,得泉四元。”[90]魯迅如許的人或以40元或以4元的價錢出售本人的藏書,那真是窮窘急了。

  《端五節》大旨是甚么呢?批駁北京當局拖欠公教職員人為、提醒在軍閥統治下公教職員糊口的艱苦?如許說固然沒錯,就像說《孔乙己》批駁了科舉軌制一樣準確。但假如僅僅是如許,作品的意旨不免太膚淺了。我覺得,《端五節》的大旨,更在于批駁索薪活動本身的一些表示。小說中,端五節的前一天,方玄綽一回抵家,太太便將一疊賬單塞到他鼻子底下:

  魯迅創作了未幾的幾篇理想題材小說,《端五節》是此中之一。小說創作于1922年6月,恰是以那些年間公教界的欠薪和索薪為題材的。在整整一年前,即1921年春夏間,北京教誨界有一場陣容浩蕩的索薪活動,而且變成流血變亂。小說《端五節》恰是以此變亂為布景的。

  《端五節》里有一個方玄綽命小廝到店里賒“蓮斑白”酒的細節。孫伏園說,“蓮斑白”也是魯迅愛喝的酒,也是魯迅把本人的癖好用在小說人物身上了。《端五節》里四次寫到方玄綽讀《測驗考試集》,對此,孫伏園評說道:

  這里所說的,實際上是一種非常遍及的社會意思。小說《端五節》和雜文《記“發薪”》,都表達了對這類社會意思的洞察和批駁。

  《端五節》中的方玄綽沒有參與“凄風冷雨”的6月3日的索薪動作,但心里是憐憫這動作的。理想中的魯迅,作為多所黌舍的兼職教員,也沒有參與6月3日的動作,心里也是憐憫這動作的。流血變亂發作后,“對峙至七月二十三日,學期已告完畢,課業仍未規復”。[100]《端五節》中的方玄綽,是順從了索薪活動指導者的決議,與部分教人員取統一步伐的;理想中的魯迅,也是完整與部分索薪活動的教人員連結分歧的。

  固然,魯迅間接到場索薪活動的情況也是有的。魯迅昔時在教誨部的同寅陳詒讓于《在北京教誨部時期的魯迅》一文中說:

  [25]李新、李宗一主編:《中華民國史》第二卷(1912-1916)下,第696一697頁。

  1919年,從1月到10月,都能在26日或27日支付300元現銀,此中3月日志中沒有找到收俸紀錄,該當是漏記。到了11月,又呈現一點成績,先是在26日支付薪俸一半,“計券一百五十”[35],另外一半現銀則于越日支付。12月30日支付了300元。

  1925年1月4日“收教誨部前年七月分奉泉八十六元。”[62]這是第五次補發1923年七月份欠薪,但也還沒有補發完。1月23日志曰:“李慎齋來并交所代領奉泉百九十八元,是為前年之七月及八月分。”[63]這是第六次補發1923年七月份欠薪。同時開端補發1923年八月份欠薪。2月沒有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3月23日收取1923年八月份欠薪165元。3月28日收取1923年八月份欠薪17元和1923年玄月份欠薪165元,仍然是前年八月份欠薪還沒有補發完,就開端補發前年玄月份欠薪。4月28日收取補發1923年玄月份欠薪165元。1923年玄月份欠薪,至此補發完了,但拖欠了17個月。5月27日有收取“奉泉”66元的紀錄,但沒有闡明屬于何年何月薪俸。魯迅是精密的。此前日志紀錄收取教誨部薪俸,都要闡明補發的是何年何月欠薪,如系當月薪俸,也要闡明。但從今年度開端,經常只記收取“奉泉”多少,其他曾經紊亂到令魯迅也搞不清每次所發屬于何年何月的境界。但疇前面情況看,5月27日收取的這66元,該當是補發1923年十月份欠薪。6月27日有收“奉泉”30元的紀錄,也沒有做任何闡明,也該當是補發1923年十月份欠薪。7月25日志曰:“收十二年十月、十一月奉泉八十三元。”[64]這一次做了闡明,讓我們曉得這83元是補發前年十月份和十一月份欠薪。8月沒有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9月1日志曰:“夜劉升送來奉泉六十六元。”[65]又沒有闡明屬于何年何月。9月16日有“夜收教誨部奉泉四十”[66]的紀錄,沒有闡明屬于何年何月。不外,夜間收取薪俸,有些奇異。這是從1925年開端的,上面談到小說《端五節》時再注釋。10月1日有收取1923年十一月份欠薪93元和十仲春份欠薪105元的紀錄。1923年十一月份欠薪似已補發完,也拖欠了近兩年。10月7日志曰:“收教誨部奉泉三十三元,十三年十仲春分。”[67]按這說法,開端補發1924年十仲春份欠薪了。1923年十一月份欠薪方才補發完,不克不及夠一會兒跳到1924年十仲春份。與前面的紀錄也不符合,以是,10月7日日志中的“十三年”應是“十二年”之誤。前面說過,寫日志呈現相似筆誤非常一般。11月1日志曰:“上午收十二年十仲春分奉泉六十六元[68]這個時分開端補發1923年十仲春份欠薪,就可以與前后所記相印證了。

  以是到了這日(六月三日)北京國立八校的教人員既決定向徐世昌語言,上年分離的公立中小學教人員也主動地暫時參加,另有小學以上的門生也配合來做教誨經費活動,一共有上萬的人,城市合在教誨部表里,請馬代部長帶領往總統府見徐世昌。馬師長教師倒其實不推托,但是,總統府早已關了新華門(總統府大門)安插了步隊,在門外驅逐我們,我們一到,就被勸止,就被槍擊,我是以八校教人員會結合會主席的身份走在上萬的教人員門生前頭,就和幾個同事都被打得頭青臉腫(沈士遠師長教師也是被打的一個)。徐世昌還要不法懲處我們,我們受傷的住在首善病院,被他派劣等間諜看管住了寢室。可是,人家勸他不成粗心了,教書師長教師惹不得的,況且其實是當局對不起他們,他才走向法令路上,說我破壞他的聲譽(這是他要法令處理,法官說:“無罪可附,只要如許的一個罪名還能夠辦。”),向法院告狀,前清天子載活曾告章炳麟師長教師到上海會審公堂,這番我被大總統告到法院,也可入了“同書”。[98]

  [72][102][104]魯迅:《華蓋集續編·記“發薪”》,《魯迅選集》第3卷,第354、349、350頁。

  這里說的即是“六三變亂”和當前的復課情況了。關于1921年北京教誨界的“六三變亂”,馬敘倫厥后有云云回想:

  [2][3][4]高平叔撰著:《蔡元培年譜長編》上冊,群眾教誨出書社1998年版,第399、428、428-429頁。

  北京期間的魯迅,是教誨部的官員。教誨部的“官俸”,在開端投稿和在一些黌舍兼課前,是局部經濟支出;開端投稿和在黌舍兼課后,仍舊是魯迅根本的經濟支出,次要賴此維系糊口開支。而在后袁世凱時期,教誨部欠薪是常常性征象。魯迅又在一些公立黌舍兼課,每個月本可有必然的兼課報答。這部門支出實在并未幾,大要可充魯迅每個月購書款。但公立黌舍的欠薪,天然包羅拖欠兼職教員的報酬,以是,魯迅的這部門支出,也老是不克不及定時和如數獲得。作為教誨部的公事員和公立黌舍的兼職教員,欠薪和索薪成績都與魯迅有親密干系。1922年6月,魯迅寫了短篇小說《端五節》,恰是以北洋期間的欠薪與索薪為題材的。1926年7月,魯迅寫了雜文《記“發薪”》,寫的也是北洋期間欠薪和索薪之事。假如對北洋期間的欠薪與索薪成績沒有根本的理解,實際上是不太大白魯迅這幾篇作品的意義的。

  同人等以堂堂民國當局,豈有禁人示威之理,遂與實際,令其放行,該衛兵等不單不準通行,并用槍柄刺刀亂加刺擊,知機之馬次長,稍受微傷,立刻聲言,我是次長,衛兵等乃許其經由過程,彼遂單獨入府。衛兵更持續痛毆同人及門生等。是時天方陰雨,新華門外傷亡枕藉,同人及門生等,接踵傷仆,枕藉于泥濘當中者,不可勝數。[99]

  我有四年多,已經經常,一險些是天天,收支于質鋪和藥店里,年歲但是忘懷了,總之是藥店的柜臺正和我一樣高,質鋪的是比我高一倍,我從一倍高的柜臺外奉上衣服或金飾去,在侮蔑里接了錢,再到一樣高的柜臺上給我久病的父親去買藥。[103]

  仔細的讀者,大概可以留意到,1914年、1915年和1916年前五個月,恰是袁世凱從主動籌辦帝制到稱帝失利而搭上人命的時段。這兩年多的工夫,在袁世凱的親身布置和干涉下,中心當局的財務情況較此前有大幅度改進,軍政經費可以根本包管,教誨部的發薪和薪金升級也就比力一般。李宗1、曾業英等人所著的《中華民國史》第二卷(1912-1916)中說,1914年頭的時分,中心當局的財務情況還很欠好。此前想望次要依托借內債支持財務,但內債借起來十分費事,資金老是遲遲不克不及到位。熊希齡內閣倒臺后,袁世凱決議親身干預干與財務事件。既然不克不及期望內債支持財務,便只能“向內轉”,在海內疏理舊財路,同時開拓新財路。整理舊稅、履行新稅,即是理舊辟新之舉。固然,另外一方面也實施減政步伐,緊縮軍政開支。中心當局要從海內找錢,固然起首想到各省的財路。袁世凱劃定,從1913年末起,把各省常關稅收劃歸中心,本來由各省截留的驗契稅、印花稅、煙酒派司稅和契稅增收和煙酒稅增收部門,屬于中心專款,由各省上交中心。因是財稅新政,沒法給各省下達硬目標,但僅驗契支出一項,就很是豐盛。其次,在中心財務事情集會上審定了各省出入實數,號令各省每一年將本省收入所余,解歸中心。中心當局僅此一項,即可每一年增收數萬萬元。袁世凱處理中心財務危急的第三個步伐,是強行向交通部籌款。其時交通部所屬的鐵路體系,是最主要、最紅利的“國有企業”,袁世凱請求交通部每個月籌撥五十萬元,固然算是中心當局向交通部告貸,闡明比及國庫里有錢了,便如數償還。第四個步伐趣躍收集的軟件,即是刊行海內公債了。1914年3月中心設立了籌備公債所,印刷民國元年六厘公債票,方案刊行。但民元六厘公債限期太長,是35年,天然沒法普遍刊行。以是此債券只印制了二萬萬元,以此中四百多萬元抵付了遍地欠款,其他并未實在出售。1914年8月3日公布《民國三年內國公債條例》,刊行公債一千六百萬元,九四折,六厘息,十二年還清。因為此項公債發息還本比力牢靠,用處也很普遍,限期又不算長,以是刊行還算順遂,且很有增額,遂于年末增長刊行八百萬元。1914年10月又建立了新華儲備銀行,刊行有獎儲備票一萬萬元。袁世凱親身經管財務后,對鹽稅大加整理,此項稅收也大幅增長。到了1914年春夏,中心當局的財務情況開端較著好轉。此種形態連續了兩年多,不斷到袁世凱稱帝而護國戰役發作。明乎此,也就大白了魯迅日志中這兩年多的每個月發薪狀況為什么有很優良的記載。中心財務錢了,天然不會發作公教職員的嚴峻欠薪成績。

  可是,我們明天讀到的魯迅1926年日志,此中對收取教誨部薪俸的紀錄,與魯迅這里所說有所差別。日志里紀錄有:1月6日早晨收到教誨部“奉泉”17元;1月20日收取教誨部薪水33元;1月25晝夜收取教誨部“奉泉”33元;2月12晝夜收取教誨部補發1924年一月份欠薪231元;3月26日收取教誨部“奉泉”3元;5月15日晚收取教誨部送來“奉泉”79元;6月14日,也就是舊歷端五節那天,早晨收取教誨部“奉泉”83元。最初一次,就是7月21日支付的99元。從我們明天讀到的日志看,1926年1至7月,共收取教誨部薪俸八次。有幾回魯迅沒有算在內,而魯迅所說的收取教誨部薪俸6元的紀錄,日志里并沒有。魯迅開端向遍地投稿和在各黌舍兼課后,每個月日志收款記載變得龐大起來。各黌舍的薪水也老是欠著,支付的也老是先前的部門欠薪,并且兼課報答原來各校都未幾,每次收取數元是常事,以是,那6元的一次,該當是魯迅把某個黌舍的薪水算作教誨部的薪俸了。而17元和33元那幾回,由于數額很像黌舍的兼課薪水,大要魯迅又算作是從某個黌舍收取的了。5月15日收取79元,這在其時不算小數量,而2月12日收取231元,數量更是不小了,不知為什么這兩次魯迅都沒留意到。端五節那天,日志里記的是收取83元,而魯迅在《記“發薪”》里則說是“八十二元五角”,這也不知是何緣故原由,大要名義上是83元,而實收82.5元,以某種來由扣除五角。總之,魯迅自查日志,與我們明天查魯迅日志,所見到的1926年1至7月收取教誨部薪俸情況不甚符合。魯迅說到1926年6月止,教誨部共欠其薪水9240元。這闡明魯迅有一個帳本,特地記載教誨部欠薪的。記得能否非常精確,不克不及冒然判定。前面說過,多年來,欠薪欠得毫無章法,而補發則更無眉目。這筆賬,用瑣屑零星來描述,是絕不夸大的。如許系統的收欠賬,持久下來,要算得非常精確,那很難了。可是,不論怎樣說,北洋軍閥治期間的北京當局教誨部所欠魯迅薪俸,絕對是一筆不小的錢。

  讀如許的筆墨,很簡單讓我們想到魯迅少年時期的閱歷,很簡單想到魯迅在《呼吁·自序》里寫下的如許一番話:

  從魯迅日志看,1917、1918、1919這三年,薪俸根本還能如數發放,固然也有拖欠,但情況普通不嚴峻;固然也有以“券”替代現銀的情況,也只是偶然呈現。可以云云的主要緣故原由,是中心當局可以從日本借來錢。1917年前九個月都是拖欠一個月。1月20日支付上一年12月薪俸300元;2月16日支付一月份薪俸300元;3月2日支付仲春份薪俸300元;4月9日支付三月份薪俸300元;5月18日支付四月份薪俸300元;6月9日支付蒲月份薪俸300元;7月2日支付六月份薪俸300元;8月3日支付七月份薪俸300元;9月8日支付八月份薪俸300元。這九個月,每個月支付上一月薪俸,但日期上毫無紀律可言。并不是牢固日期發放,只能闡明教誨部沒法在牢固日期弄到這筆錢,甚么時分弄到了便趕快發下。可是,每個月300元,并且是現銀,可以包管這一點,也其實不容易。9月支付了兩次薪俸。到了9月29日,又領到了當月的那一份,也是300元現銀。10月26日,也支付了當月的那份300元現銀。最初兩個月,情況有些不妙。11月14日志曰:“下戰書收十一月奉泉三百,銀一券九。”[30]所謂“銀一券九”,就是現銀只占一成,也就是30元,而“券”則占九成。到了12月則更糟。12月31日志曰:“晚收奉泉券三百。”[31]這一月全俸以“券”替代。“券”沒法與現銀對等交流,凡是只值現銀的六七折,以“券”代俸,實踐上是人為在打折。之以是呈現這類狀況,應是到了年末,當局的財務愈加吃緊了,各個方面來要錢者太多,其實對付不外來,像教誨部如許的部分,就只得以“券”充薪了。

  到了1920年,欠薪征象便變得嚴峻,拖欠愈來愈久、愈來愈多。爾后便一年不如一年,以致于偶然發點薪水,便成奇怪事。北京當局原來次要靠內債保持,而內債借起來非常煩難,不克不及包管可以持久借到。刊行公債,又不克不及連續保持諾言,到厥后也玩不下去。陳志讓在典范性的論著《軍紳政權——近代中國的軍閥期間》中說,到1925年末,北京當局所欠內債,達二十多億元,此中日本告貸最多,英國第二,美國第三。內債的百分之六十用于軍政開支,教誨部人員的薪俸,天然也相稱水平上依靠借內債發放。“沒有內債,北京當局的性命很成成績。”[36]汪朝光在《中華民國史》第四卷(1920―1924)中說,第一次天下大戰完畢后,西歐列國對華告貸逐步削減,而海內公債的濫發,也招致債信損失殆盡。1922年當前,持久公債已沒法刊行,北京當局只得刊行國庫券、鹽余告貸等短時間債款來生財。這些短時間借金錢目八門五花,刊行額亦不高,多也不外幾百萬元,少則只要幾十萬元,以至幾萬元的也有,可見北京當局已窮窘到何種水平。向銀行借“印子錢”,也是北京當局對付求助緊急的辦法。這類存款月息常常很高,至于到達二分,而北京當局每次所借也并未幾,單次告貸額在10萬元以下的,竟占總數的三分之一,起碼的告貸以至只要千把元。[37]一個云云宏大的國度的中心當局,居然一次向銀行告貸數萬元以至千把元,真的是日暮途窮了。既然中心當局的財務是云云情況,由國度撥款保持的公教部分發不出人為,就是很通情達理的事兒了。

  1912年4月,暫時當局遷往北京,教誨部天然也須北遷。1912年5月,魯迅到了北京,持續在教誨部任職。剛到北京時,教誨部官制仍未審定,部員仍舊每個月支付補助,但每個月提到了60元。這從魯迅日志可知。1912年5月30日志曰:“得補助六十元”。[5]6月日志沒有收取教誨部補助紀錄,該當是收取了而未記。7月16日日志則有“晨收本月分補助六十元”的紀錄。[6]八月初,參議院經過議定改正教誨部官制,8月2日以暫時大總統令的方法宣布,不久,魯迅被錄用為金事和社會教誨司第一科科長。薪金也由補助改成官俸。8月30日日志有“下戰書收本月俸百二十五元,半俸也”的記敘。由此可知,魯迅從1912年8月起,月俸為250元閣下,由于這里的“半俸”多是一個大要的說法。孫瑛《魯迅在教誨部》一書中說,1912年8月起,魯迅月薪為220元。孫瑛又說,從1913年2月起,魯迅月薪改成240元;到了1914年,改成每個月280元;從1916年3月起,是每個月300元,爾后直到魯迅分開教誨部,魯迅的名義月薪不斷是300元。⑧這說法能否與究竟完整符合,臨時不管。但有一點是明白的,那就是魯迅并不是一到教誨部,即是如如今很多人以為的那樣,是每個月三百大洋。

  假如說《燈下短文》提醒了人極簡單釀成仆從的究竟,那末《端五節》和《記“發薪”》則指出了人極簡單釀成“仆從主”。有了金過手,哪怕僅僅是過一動手;有了一點點權利,哪怕是很長久的權利,人都簡單發生一種“仆從主”的心態,城市有著奴役趣躍收集的軟件、把玩簸弄、作賤別人的愿望。而極簡單釀成“仆從”的人和極簡單釀成“仆從主”的人,沒必要是兩類人,以至沒必要是兩小我私家,完整可所以統一類人,以至統一小我私家。

  但當一包現銀塞在懷中,沉墊墊地以為放心,喜好的時分,卻忽然起了另外一思惟,就是:我們極簡單釀成仆從,并且變了以后,還萬分喜好。

  檢察一下那些年魯迅日志所記收取薪俸情況,就可以大白時期魯迅的經濟情況。1912年9月14日日志有“午收本月半俸百二十五元”[9]的記敘。從這個記敘中也可大白幾個成績。一是上個月的另外一半能夠仍欠著。上個月是30日收當月半俸,那末另有一半125 元閣下沒有發放,爾后日志中也沒有補發八月份另外一半薪俸的記敘。有能夠發了而魯迅未記,但也能夠就這么拖欠著;固然另有一種能夠,就是八月份只發一半,由于魯迅下旬才被錄用為僉事和科長。9月14日發下的125元,是玄月份的半俸,并不是是八月份的補欠。從上面幾個月的情況看,這時候候教誨部牢固發薪日期是每個月15日前后,但假如到了這時候間卻沒有錢,也就拖下去,以至不斷拖到月尾。10月15日有“午后收本月半俸百二十五元”[10]的記敘,還是發了一半。11月16日日志有“午后收本月俸銀二百二十元”[11]的記敘。12月16日日志有“上午豫支月俸一百元”[12]的記敘。每個月這幾天是牢固發薪的日子,但這一月不克不及定時發放,魯迅沒錢了,便預付了一百元。12月27日日志有“上午出入剩本月俸百二十元”[13]的記敘。可見本月實發回是220元。1913年1月27日日志有“午后收本月俸二百二十元”[14]。上個月是27日發薪,這個月也痛快27日發,牢固發薪日期又改成每個月27日前后了。1913年2月日志沒有收取薪俸的紀錄。這類情況,多是收取了而未記,也多是這一月底子就沒發。3月26日日志有“下戰書收本月俸二百四十元”[15]的紀錄。爾后數月,都能在27日前后領到240元。但9月26日志曰:“下戰書收本月俸銀一百七十元,其公債券七十元云于下月補發。”[16]當時當局為理解決財務艱難,一是冒死借內債,二是猖獗刊行公債。公教職員仿佛必需認購公債。從魯迅日志看,采納的是間接從人為中扣除認購款而代之以公債券的方法。10月27日志曰:“午后收本月俸銀一百七十元,其公債七十元仍未發。”[17]10月,又被自愿買了70元的公債。11月26日志曰:“午后收本月俸二百十六元,系九成。”[18]從“系九成”來看,這時候候魯迅月薪的確是240元,但這個月只發了九成。12月26日志曰:“午后收本月俸二百十六元,仍實發九成也。”[19]從1913年的狀況看,月薪曾經其實不克不及每個月如數支付。但可以支付半俸,以至可以支付九成,比起厥后的那些年,曾經算很好了。

  倘使有一種暴力,“將人不妥人”,不單不妥人,還不及牛馬,不算甚么工具;待到人們傾慕牛馬,發作“亂離人,不及承平犬”的感喟的時分,然后授與他略即是牛馬的價錢,有如元代的定律,打死他人的仆從,賠一頭牛,則人們便要甘拜下風,恭頌承平的亂世。為何呢?由于他雖不算人,終究已即是牛馬了。[105]

  1918年,整體情況也還好。2月4日志曰:“收一月分奉泉三百,內銀六十。”[32]這是持續上一年年末的做法,以“券”充薪,但情況略好。內銀六十,即有二成是現銀。2月26日收當月份薪俸300元,沒有出格闡明,該當都是現錢。過了年關,當局財務看來又有所和緩。2月28日日志有如許一句話:“托齊壽山換泉,共券六百得銀元三百五十四”[33],這可以讓我們大白當時魯迅所得的“券”與現銀的比價。今后次兌換情況看,“券”不到現銀的六折,假如以“券”代薪,那就意味著人為近乎減半。1918年3月到12月,都能在每個月26日支付300元,日志沒有出格闡明,該當都是現銀。只是在9月,領了兩次。9月18日,“下戰書支本月奉泉百五十。”[34]一小我私家,只要其實窮困了,而又難以向朋友乞貸,才會向單元支薪。北京期間,提早預付部門薪水的紀錄,在魯迅日志中呈現不止一次。到了9月26日,又把另外一半150元領回。

  索薪代表領回了一點補發的欠薪(支票或現銀),但卻常常顯現脫手握財權者的咄咄逼人、自鳴得意。先是說沒有一同索薪的,都領不到欠薪。但如許做明顯于法無據,由于索來的欠薪一切人都有份,當局并不是是誰去討要了就發給誰。如許做不克不及讓他們過一把弄權癮,便又說是必需自己親身去領這補發的一點欠薪。請求必需自己親領,仍舊是他們顯現權利的一種手腕。把寫于1922年6月的小說《端五節》和寫于1926年7月的雜文《記“發薪”》比較起來讀,可以更好地了解兩篇作品。《記“發薪”》一樣是批駁索薪的構造者、指導者,一開端說本人正和朋友在中心公園里事情,忽然獲得動靜,說是部里明天發薪,是月俸的三成,但必需自己在三天以內親身去領,若非自己“親身”而拜托別人代領,那不可;超越三天,也不可。關于此種劃定,魯迅長短常惡感的。魯迅說:

  這個宣言,馬敘倫固然是列名者,還該當是領銜者。但這個其時的宣言與馬敘倫厥后在《我在六十歲從前》中對此事的敘說,有一處主要差別。這個宣言說衛兵“用槍柄刺刀亂加刺擊”。而馬敘倫在《我在六十歲從前》中說:“我們一到,就被勸止,就被槍擊”。“槍擊”這個當代漢語的詞,只要一個意義,那就是開槍射擊。假如只讀馬敘倫在《我在六十歲從前》的敘說,那人們必然覺得那天總統府衛兵向示威者開槍射擊了。實在并沒有,但“用槍柄、槍刺擊刺示威者了。

  當時北洋當局已在鬧窮,部薪不克不及按月發放,教誨部次長代部傅獄棻弄得焦頭爛額,部中有一次構造索薪團,人員二百余人部分參與,到財務部包抄李思浩,從下戰書起至來日誥日天明,我們輪番調班,帶面包及水,每班約二三十人,占據在財務部總長室外,直至李思浩簽發支票始散(但是我們仍舊被騙由于支票不克不及兌現),我與魯迅也分撥在索薪團內。[77]

  [22][24]李新、李宗一主編:《中華民國史》第二卷(1912-1916)上,中華書局2011年版(下同),第398、414頁。

  至于《測驗考試集》一個書名,文中凡四見。全最初一句話是“方玄綽也沒有說完話,將腰一伸,咿咿嗚嗚的就念《測驗考試集》。”魯迅師長教師本人,我想決不會咿咿嗚嗚念《測驗考試集》的。[91]

  1920年,前幾個月的薪俸,都是拖欠一月,即每個月支付上月薪俸,固然,經常是一個月的薪俸分兩次發放。到了7月,情況就不克不及這么好了。7月10日志曰:“上午收蒲月奉泉卅。”[40]6月22日,收了蒲月份上半150元,剩下的下半150元,依老例該當在第二次一次性發請,但第二次只發了30元。然后是六月份的上半到9月24日發,下半到10月18日發。七月份的薪俸拖到11月16日發,卻是300元一次發清。八月份的上半到12月2日發。12月31日,這一年的最初一天,領到了八月份的下半和玄月份的全俸,共450元。從1920年下半年開端,薪俸拖欠凡是要三四個月之久。

  [69][70][71]魯迅:《日志·十五(一九二六年)》,《魯迅選集》第14卷,第589、593、608頁。

  他固然也缺錢,但從沒有參加教員的集體內,各人經過議定復課,但是不去上課了。當局說“上了課才給錢”,他才略恨他們的類乎用果子耍山公;一個大教誨家說道“教員一手挾書包一手要錢不崇高”,他才關于他的太太正式發怨言了。[95]。

  1920年1月沒有發薪。2月9日和16日別離收一月份上半月和下半月薪俸各150元。一月份的薪俸拖到2月發,并且是分兩次發。但比起厥后,這曾經算很好了。2月17日志曰:“下戰書支本月奉泉二百四十。還齊壽山所代假泉二百,利泉八。”[38]這又是一次預付薪水的記載。2月9日和16日各收了150元,加起來也是300元,怎樣又預付薪水呢?次要是為了還債。此前魯迅托朋友齊壽山代借了二百元,必需還他。魯迅這些年日志中紀錄向朋友乞貸和還朋友錢的工作太多了。向朋友乞貸,都沒有說起利錢,約莫是沒有益息的。但這一回,朋友齊壽山也是向別處借來的,多是向銀行、銀號一類處所借的,也多是向某個放債的公家借債,總之是要付利錢的。魯迅除還掉本金二百元,還付出利錢八元。支來的240元,就只剩下32元。預付薪俸還債,等因而借此債還彼債。為何要云云急著還這筆錢呢?由于要過年了。2月17日此日,是舊歷尾月二十八了。這時候候,魯迅曾經把母親、朱安接來北京,在八道灣安了家,周作人一家也住在一同,一各人子人,過年也要辦點年貨,剩下的32元恰好充作此用。因而,2月19日志曰:“舊歷元旦也,晚祭先人。夜添菜喝酒,放花爆。”[39]

  對魯迅知之甚深的孫伏園說,《端五節》具有激烈的自傳性,仆人公方玄綽的遭受,險些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是魯迅本身的閱歷。此前在北京的一個宴會上,錢玄同和周氏兄弟都在。錢氏把周氏兄弟稱作《儒林外史》中的方五師長教師與方六師長教師。《端五節》中方玄綽之“方”,便濫觴于《儒林外史》這部魯迅極端稱道的小說,而“玄綽”,即是錢玄同所取外號之意。這個方玄綽,“正業”是中心當局衙門里的“官員”,又在大學兼課,仍是向報刊投稿者,這與魯迅當時的“身份”完整分歧。至于衙門的薪俸和黌舍的薪水都嚴峻拖欠從而形成糊口的困頓,就更是魯迅的切身閱歷了。[82]

  敬啟者,茲定于本月十六日(即禮拜一)下戰書二時,在教誨部閱報室開部員部分大會,屆時務希茫會為盼。此上,順頌日祉

  這里對方玄綽心態的敘說,大致能夠視作魯迅本人的夫子自道。魯迅之以是憐憫、同意公教職員的索薪動作卻又其實不主動到場,也該當一來是不風俗,二來是懼怕。魯迅十二三歲便負擔發跡庭的經濟重任,為了錢,可謂挖空心思、受盡恥辱,更飽嘗了手握經濟權利者的鄙視、欺負。以是,關于去索要欠薪這類工作,他是心存怕懼的。

  只需有銀錢在手里顛末,即便并不是施主的布施,人是也總愛逞逞威風的,要否則,他們或許要覺到本人的無聊、細微。明顯有物品去典質,寺庫卻用如許的勢利臉和高柜臺;明顯用銀元去換銅元,錢攤卻帖著“收購現洋”的紙條,隱然以“賣主”自命。錢票固然該當能夠到賣力的處所去換現錢,而偶然卻劃定了極短的工夫,還方法簽,排班,等待,受氣;軍警督壓著,手里另有國學的皮鞭。[102]

  民國當局一建立,財務便非常困頓,這實際上是很簡單了解的工作。在那樣的一個社會情況中成立一個新的國度、建立一個新確當局,需求許多錢,而財路則少得不幸。在袁世凱當國時興趣汗青漫畫,還能委曲保持,以是,由中心當局撥款的公教單元,公教職員的薪金尚能大致如數支付。拖欠薪金的征象固然也存在,但還不算嚴峻。拖欠十天半月,大概一月薪金分幾回發放,還不至于較著影響公教職員的糊口。袁世凱身后,政局之阮隉日甚一日,中心財務之艱窘亦達于頂點。“國度部委”固然是中心財務撥款單元,該撥的款因而經常撥不下來,在“國度部委”任職的公事員,便經常不克不及定期領到人為,偶然一拖即是數個月以至更久,好簡單發一點了,也不外是應發薪金的多少成。持久領不到薪水,已債臺高筑,領來的那一點欠薪,關于家庭開支來講,真是無濟于事。在北京有一些公立黌舍是由中心財務撥款的,在袁世凱身后,撥款固然也不克不及包管,這些黌舍教人員的薪金固然也就不克不及準期如數支付,糊口天然也就受影響。那些年間,由中心財務撥款的單元,從“國度部委”到公立黌舍,都建立了索欠委員會這一類機構,特地賣力構造各人向主管部分和中心當局索討積欠薪水。這類索欠委員會,以至是常設機構。為索薪而西席罷教、“國度部委”公事員個人歇工,是屢次發作的征象。黌舍發不出薪水,天然起首找教誨部;而教誨部常常本人也發不出薪水。黌舍教人員為討取欠薪而罷教歇工,這固然起首是向教誨部請愿,而教誨部也經常因發不出薪水而呈現人員歇工征象。此種情況,也算人類汗青上的奇跡。

  [5][6][7][9][10][11][12][13]魯迅:《日志·壬子日志(一九一二年)》,《魯迅選集》第14卷,群眾文學出書社1981年版(下同),第3、9、15、18、22、26、31、32頁興趣汗青漫畫。

  “一總總得一百八十塊錢才夠開銷……發了么?”伊其實不合錯誤著他看的說。“哼,我來日誥日不仕進了。錢的支票是領來了,但是索薪大會的代表不發放,先說是沒有同去的人都不發,厥后又說是要到他們跟前往親領。他們明天單捏著支票,就變了閻王臉了,我其實怕瞥見……我錢也不要了,官也不做了,如許有限量的卑屈……”方太太見了這少見的義憤,倒有些驚詫了,但也就沉寂下來。“我想,還不如去親領罷,這算甚么呢?”伊看著他的臉說。“我不去!這是官俸,不是賞錢,按例該當由管帳科送來的。”[101]

  孫伏園的意義,方玄綽讀《測驗考試集》的細節,則并不是魯迅本身閱歷。魯迅固然一定咿咿嗚嗚地念《測驗考試集》,但《測驗考試集》出書后,魯迅是確實認線日致信胡適,談了讀后感,倡議把集合多少詩作刪掉。[92]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南京暫時當局建立,胡漢民為總統府秘書長,他后往返憶說,有一天,安徽都督孫毓筠派專使到南京,說亟需一筆錢發軍餉,向暫時當局乞助,孫中山批給二十萬元。胡漢民接到孫中山指示,便到財務部提款,“則金庫僅余十洋”。[1]這么大的一其中華民國,國庫里只要十塊錢,可見經濟困難到何種水平。蔡元培時為教誨總長,其創設中華民國教誨部的歷程,亦可謂奇聞。據輔佐蔡元培創設教誨部的蔣維喬回想,1月13日,蔡元培與孫中山碰頭時,訊問教誨部地點在那邊,孫中山讓蔡元培本人去找,說這事他這個暫時大總統管不著。沒有辦公所在,蔣維喬等人只得在旅店臨時安身。當時江蘇都督府外務司長馬相伯,與蔡元培素為金蘭交。孫中山讓蔡元培本人找辦公所在,蔡元培便只好去找馬相伯了。馬相伯便將碑亭巷外務司樓上屬洋務局的衡宇三間借給蔡元培,如許,中華民國教誨部才有了一個建立之地。[2]據1912年3月31日公布的《暫時當局公報》第53號,教誨部草創之初,沒有厘定官制,一切人員不分品級,一概稱部員。從總長到錄事,一概每個月支付補助30元。[3]蔡元培自奉甚儉,部內仆人少少,教誨部的官印,也是蔡元培親身到總統府領來。據1923年1月《教誨雜志》第4卷第10號所載俞莊《元年教誨之回憶》一文,蔡元培到總統府支付官印時,“白巾天涯,裹一方寸物,乘黃包車來往,見者駭為建國史之趣談。”[4]魯迅于2月間到南京暫時當局教誨部任部員,在南領了幾個月的30元補助。

  那末,教誨部積年所欠魯迅薪俸怎樣辦呢?固然就一筆取消了。魯迅曾經告退南下,而當時蔣中正也曾經揮師北伐。今后即是北京當局被顛覆,北洋軍閥統治中國的汗青宣布完畢。誰還能向不存在確當局索要欠薪呢?北京當局教誨部統共欠了魯迅幾薪俸呢?魯迅在《記“發薪”》中說:

  [82][91]孫伏園:《〈端五節〉》,《孫氏兄弟談魯迅》,新星出書社2006年版,第217、219頁。[83][84][85][95][97][101]魯迅:《呼吁·端五節》,《魯迅選集》第1卷,第536、538、538、534、535、537頁。

  “親領”成績的汗青,是來源頗古的,中華民國十一年,就因而惹起過方玄綽的怨言,我便將這寫了一篇《端五節》。但汗青雖然說好像螺旋興趣汗青漫畫,卻終究并不是印板,以是今之與昔,也仍是小有差別。在昔亂世,主意“親領”的是“索薪會”鳴呼這些特地名詞,恕我不暇逐個注釋了,并且紙張也惋惜。——的驍將日夜馳驅,向國務院呼號,向財務部坐討,一旦得手,關于沒有一同去索的人的按勞分配,心有不甘,用此給吃一點小苦頭的。其意若曰,這錢是我們討來的,就同我們的一樣;你要,必獲得這里來領布施。你看檀越施粥,有檀越親身送到沾恩者的家里去的么?[104]

  [32][33][34]魯迅:《日志·戊午日志(一九一八年)》,《魯迅選集》第14卷,第306、308、327頁。

免責聲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聯網,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對其真實合法性負責。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權益,請告知,本站將立刻處理。聯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