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老師犯錯 咋就往咱鄉校調?
一線來信
城里老師犯錯 咋就往咱鄉校調?
近日,筆者所在的鄉村學校又迎來了一名城里老師。之所以說“又”,是因為3年前,也是一個學期的中途,來過3名城里教師(去年已經調回了)。兩次都是因為城里老師“組織和參與有償補課”而受處分調來的,只不過上一次并沒有指派到具體的學校,只是叮囑中心學校妥善安置,以免給城里的領導帶來麻煩。而這次則是在處分的通報文件中講得很具體,直接指派到鄉鎮里離城區最近的一所小學。
筆者跟同事們想不通:為何城里老師違紀犯錯就往咱鄉村學校調?到鄉村任教什么時候成了一種處罰手段?而且受到處分的城里老師似乎也比鄉村一般的老師高出一截,還得安排到離城區最近的學校?
其實,把到鄉村學校任教與違紀處理相掛鉤由來已久,并非筆者所在地的“土特產”。今年3月,安徽太和縣高中學校一老師因體罰學生被調到縣內另一所農村高中任教。之前,山東乳山市教育局明確規定:搞有償家教的老師一經查實將發配下鄉,“在市區工作的要調到農村任教,在農村工作的要調到外鎮任教”。2014年,福建莆田市涵江區紀委對3名存在違規有償補課行為的教師,也責令到農村學校支教兩年。
為何這些發生在不同地域的教師違紀案例都有一個相同的處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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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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