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江門房建市政工程招標文件無需事前備案
近日,江門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取消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文件事前備案和投標報名等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12月1日起,江門市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取消招標文件事前備案、投標報名環節,標志著江門招投標領域進一步實行“放管服”改革。
據悉,此次改革主要針對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對招標投標的流程、模式和監管方面進一步優化。其中,江門推進電子招標投標,取消投標報名。《通知》指出,潛在投標人在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時,投標報名不再作為前置條件,電子招標文件可在網上下載。
江門市住建局表示,推行電子化招標投標意味著,取消此前投標報名和獲取招標文件之間5天的時間限制,取消投標報名的程序。在進一步提高招投標效率的同時,此舉還將有效預防投標人名單泄露的風險,防止圍標串標。
此外,江門取消招標文件事前備案,節省招標時間,提高招標效率。《通知》提出,江門全面落實招標人負責制,各級項目監管部門不再對電子招投標項目的招標文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澄清修改、補充通知等設置事前備案環節,由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合法性負責。
對于已經實施電子招標投標的項目,招標人可以將相關招標文件通過“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交易系統”直接發布,并將電子文件同步推送至監管平臺。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在交易系統發布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時,需填寫承諾書,并同步在交易系統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在監管方面,此次改革進一步豐富監管手段。江門各級項目監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重點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對各自監管項目的電子、紙質招標文件進行檢查或抽查。
南方日報記者 張婧媛 董有逸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