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視頻監控錄像或透露個人信息 旅館業經營者將面臨5千到2萬元罰款
《遼寧省治安特業服務管理辦法》下月起正式施行
非法使用視頻監控錄像或透露個人信息
旅館業經營者將面臨5千到2萬元罰款
明年1月1日起,遼寧正式施行《遼寧省治安特業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未攜帶身份證件的旅客入住旅館,可以通過識別設備核驗,或者經屬地公安派出所確認后,辦理登記入住。從事旅館業、典當業、按摩服務業的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出入口、前臺、主要通道、電梯轎廂、停車場等公共區域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視頻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0日。旅館業等刪改、傳播、非法使用視頻監控錄像資料或者非法透露有關個人信息的,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申辦《特種行業許可證》實行告知承諾制
《辦法》規定,申辦《特種行業許可證》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安機關應當在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后15日內,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查。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決定。
旅館業經營者應在公共區域安裝視頻監控
《辦法》規定,從事旅館業、典當業、按摩服務業的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出入口、前臺、主要通道、電梯轎廂、停車場等公共區域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視頻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0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刪改、傳播或者非法使用視頻監控錄像資料,不得非法透露有關的個人信息。其他行業經營者根據治安管理需要可以安裝視頻監控設備。
從事旅館業、典當業、按摩服務業的經營者未安裝視頻監控設備或者設備不正常運行的,由公安機關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未按照規定期限保存視頻監控錄像資料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刪改、傳播、非法使用視頻監控錄像資料或者非法透露有關個人信息的,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并落實住宿登記
從事旅館業經營活動的,應當建立并落實住宿登記、來訪管理、財物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應當核對住宿旅客的身份證件,如實登記其姓名、住址、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以及入住、退房時間等信息,并實時通過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向公安機關傳輸報送;零時后發現旅客私自容留訪客住宿的,應當要求訪客辦理入住手續;拒不辦理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沈陽晚報、沈報融媒主任記者方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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