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的“李小龍”是不是李小龍
北京商報訊(記者 郭詩卉 于桂桂)因為使用酷似李小龍形象的圖標,12月26日,中式餐飲連鎖品牌真功夫被李小龍女兒李香凝擔任法人代表的BruceLeeEnterprises,LLC(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起訴,索賠2.1億元,并停止使用商標。對此,真功夫方面回應稱:一切留待司法裁決,并表示“時隔多年被起訴,我們也很疑惑”。
12月26日,李小龍女兒李香凝擔任法人代表的李小龍公司起訴真功夫商標侵權,該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媒體出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并要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賠償其經濟損失2.1億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萬元。
對此,真功夫在其官方微博對于該事件發表聲明稱,其系列商標是由公司申請、國家商標局嚴格審查后授權的,一直沒有被判定侵權或者撤銷的行政或司法結論,真功夫稱時隔多年后被起訴也很疑惑,對于被起訴,將準備積極應訴。
中國商標網顯示,2004年4月6日,真功夫申請注冊了包含形似李小龍形象的商標,這一商標的初審公告日期為2006年11月21日,注冊公告日期為2008年4月14日。商標的商品/服務范圍包括咖啡館;自助餐廳;餐廳;快餐館;飯店;餐館;酒吧;流動飲食供應;茶館;汽車旅館。2008年,真功夫又遞交了另一個包含形似李小龍形象的注冊商標,這一商標的初審公告日期為2010年6月27日,注冊公告日期為2010年9月28日。
這不是真功夫第一次被訴商標侵權。早在2010年,李香凝就針對真功夫商標侵權問題進行起訴,彼時李香凝已在美國購買了李小龍的商標及影片所有權,計劃將商標重新整合,使“李小龍”成為全球品牌。李香凝當時對媒體表示,“真功夫”使用酷似李小龍形象的商標會讓公眾誤認為李小龍成了品牌代言人。
時至今日,當時的訴訟仍然沒有定論。
在李香凝第一次起訴真功夫之后,2016年真功夫公司發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真功夫方面稱為了打造更時尚的品牌升級店,相比以前的設計,新的LOGO文字和構圖都有變化。新變化的品牌LOGO與此前LOGO的人物形象與動作沒有太大的改動,只是臉部特征較之前模糊了一些。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無論是新版還是舊版真功夫LOGO,都很容易使人聯想到功夫巨星李小龍,甚至被誤認為其是真功夫的代言人。不過,由于經歷了十幾年的市場拓展,真功夫的商標已經成為廣為人知的品牌標志,加之其在成立之初便注冊了商標,這使得李小龍公司起訴商標侵權有一定的難度,但由于目前李小龍公司的訴狀并未公開,因此暫時無法確認其具體的訴訟請求。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也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從產業端、資本端以及法律的角度分析來看,李小龍的女兒勝算幾率較低。主要是因為真功夫在最初的時候在頂層設計、商標保護以及知識產權方面已經做了很好的防護墻,所以李小龍女兒基本上沒有太大的訴訟勝率。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李小龍公司想要制止其繼續使用商標的確有難度,但如果以侵犯肖像權提起訴訟可能會獲得一定的賠償。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