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娃成侵權“重災區” 虛擬人物維權有多難?
“連公司對面的小餐館里都出現過未授權的葫蘆娃形象。”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工作人員說。
2016年《來了就笑吧》節目中出現了一段未經授權模仿《葫蘆兄弟》的表演,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因此將制作方和播出方告上法庭。2020年7月1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與安徽廣播電視臺等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上美影勝訴。這一判決引發大眾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進一步重視。
“被判侵權”的不是王祖藍
據“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與安徽廣播電視臺等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安徽廣播電視臺衛視頻道于2016年3月17日播出的《來了就笑吧》“葫蘆娃王祖藍變爺爺魔性表演飆音”節目中,出現了以葫蘆娃形象出現的歌手、舞蹈演員,節目中在屏幕右上角均明確標注“安徽衛視”。在該舞蹈演員出場時,現場播放了《葫蘆兄弟》電影主題曲。
被訴侵權畫面 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來了就笑吧》節目是安徽廣播電視臺衛視頻道與北京世熙傳媒文化有限公司聯合出品的真人秀節目,且在愛奇藝和騰訊視頻網站全程播放。上美影據此認為,安徽電視臺與世熙傳媒已經侵犯其著作權并對葫蘆娃中的卡通形象進行侵權性質的使用。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安徽廣播電視臺與北京世熙傳媒文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來了就笑吧:王祖藍再現經典變身丫蛋粉絲》節目中播放“葫蘆兄弟”的相關內容;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被告安徽廣播電視臺與北京世熙傳媒文化有限公司共同賠償原告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00000元及合理支出2000元。
判決書公布后,“王祖藍cos葫蘆娃被判侵權”引發熱議。但從判決書可見,侵權對象為安徽電視臺與世熙傳媒,并不包括模仿“葫蘆娃”形象的王祖藍。7月14日晚,王祖藍工作室發布聲明表示,王祖藍于2016年受邀參加了一檔綜藝節目,該節目錄制全程王祖藍身著黑白條紋針織衫,并未以“葫蘆娃”形象進行cosplay表演,有關微博賬號轉發的配圖也并非王祖藍在該節目中產生的演出內容,將對不實言論取證備訴。
上海市律師協會基金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協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郝紅穎介紹,對于電視節目侵權事件,通常直接指控的是播出機構和制片方,一般很少針對演員本身,這只是原告訴訟權利的體現。
王祖藍模仿葫蘆娃的表演最早出現于2012年湖南衛視《百變大咖秀》節目,一度引發熱議,被不少網友稱贊“神還原”,但當時并沒有太多人關注背后的版權問題。此次《來了就笑吧》中的侵權表演,也來自《百變大咖秀》中表演的引用和延伸。對于此案的判決,不少網友表示“是好事,說明大家版權意識變強了”;也有不少人擔憂,“以后漫展還能cosplay(角色扮演)嗎”?
郝紅穎認為,漫展上的cosplay是一種表演他人作品的行為,要想構成對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需符合《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九)項的規定,即“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也就是說,漫展上的角色扮演若是不收費的自娛自樂行為,無需經過著作權人同意。但如果利用角色扮演從事網絡直播、短視頻錄制、綜藝錄制、電視劇電影拍攝等行為,可能構成對原著作權人權利的侵犯。
“葫蘆娃”成侵權重災區
記者查詢發現,這已經不是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第一次對《葫蘆兄弟》進行維權。比如2017年,上美影曾將《亂斗二次元》(也稱“COS大亂斗”)的開發和運營商告上法庭,認為游戲中使用葫蘆娃卡通動漫形象作為游戲人物侵犯了其著作權,同時,被告擅自使用“葫蘆娃”動漫形象名稱及其他《葫蘆兄弟》動畫片的獨創性元素,讓相關公眾誤以為涉案游戲獲得原告授權或者與原告之間存在特定關聯,獲取了不正當競爭優勢。
除了《葫蘆兄弟》外,上美影經典IP《大鬧天宮》及孫悟空形象也是侵權重災區。除了直接使用影視畫面、人物形象等,包括電影中的相關元素也存在版權保護和維權案例。2014年,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曾向北京新影聯等十大院線發去律師函,認為由星皓電影有限公司出品的《大鬧天宮》電影片名字體涉嫌侵犯其美術作品著作權,建議院線暫停上映該電影。上美影當時的聲明中表示,2001年,公司出版發行了《大鬧天宮》40周年紀念版DVD,在這版DVD中,采用了動畫版《大鬧天宮》首席動畫設計嚴定憲創作的“大鬧天宮”美術作品作為電影片名字體以及紀念版DVD的封面片名字體,并和作者簽有版權協議,享有該美術作品的獨占許可使用權,以及授權第三方許可使用的權利。而真人版《大鬧天宮》未經許可,在電影海報及預告片中使用“大鬧天宮”美術作品(指字體),并在多家網站上進行大規模營銷傳播,涉嫌侵權。
虛擬人物版權是否維權難?“的確如此。”郝紅穎介紹,虛擬人物版權維權時需要注意提供其權屬證明、該虛擬人物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以及證明對方侵權等證據。在《來了就笑吧》節目侵權案中,上美影提供了2012年3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滬二中民五(知)終字第62號民事判決:“《葫蘆兄弟》動畫片中‘葫蘆娃’角色造型美術作品系職務作品,上海電影制片廠對其享有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著作權”,以證明其著作權。同時出示封面署名為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的《葫蘆兄弟——神峰奇遇》書籍,以證明葫蘆娃形象特征,包括“小麥色肌膚的中國古代男童形象,大方臉,眉毛粗短而倒豎,大眼睛,黑眼珠,在眼尾處有三根長長的睫毛,黑色的頭發梳起,在頭頂扎成一個髻,并佩有葫蘆形的裝飾物,沒有脖子,肩部直接連接頭部”等,作為對方侵權的參考證據。在證明涉案作品的經濟價值時,同樣提交了多項證據,包括《葫蘆兄弟》獲得的各類重要獎項,與第三方簽訂的形象衍生產品授權合作協議書等。
“虛擬人物要獲得版權保護,必須符合《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上關于作品的規定,即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要想加強保護,最好的方式就是通過著作權登記,這在訴訟中是一項強有力的證據。并且,在創作虛擬人物的過程中,要注意保留底稿資料,在發表時注意署名,通過公證等方式固定對方侵權的證據。”郝紅穎說。
此次案件的成功維權,給虛擬人物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參考案例。
致敬經典也應守法合規
在近些年的一系列侵權案件中,最常被提起的是信息網絡傳播權,此次案件同樣涉及信息網絡傳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是著作權的一部分,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此前,優酷起訴“圖解電影”軟件未經許可提供了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的連續圖集,侵害其信息網絡傳播權,被獲賠經濟損失3萬元。影視解說博主“谷阿莫”也因“x分鐘帶你看電影”系列被迪士尼等5家公司控告侵權。
隨著互聯網發展和自媒體興起,抖音、B站用戶自主創作和傳播內容越來越廣泛,使得該權利引發越來越多討論。郝紅穎認為,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逐步加強,并不等于是對二次創作的打擊。“只要使用了別人的創作,都要取得授權,致敬經典也應該守法合規。我國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了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免費使用的十幾項情況,在版權應用上不能打擦邊球。”(鐘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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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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