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十大事件:降低社保率位居前列
人民網北京1月4日電 2019年是社會保障改革全面推進的一年,也是取得多方面重要進展的一年。
2019年12月31日,由中國社會保障學會68位學者評選出的2019年度全國社會保障領域十件大事正式發布。較大幅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出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設立兒童福利司與養老服務司、全面取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等備受民眾關注的事件位列其中。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教授指出,評選年度社會保障領域發生的重大事件,是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常務理事會與青年委員會每年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投票評選的一項例行活動,完全按照得票多少進行排序,代表的是我國社會保障學界的總體看法。
位居十大社會保障事件首位的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民生保障制度概念并作出了部署。
鄭功成教授表示,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首次提出民生保障制度概念并做出相應的部署,意味著統籌考慮并協同推進各項與民生相關的政策將逐步取代過去單項推進的做法,獲得的將是民生保障與民生改善的綜合效應。
鄭功成教授還指出,進入社會保障學者視野的重要事件還有民政部先后發布《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這標志著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進一步得到強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明確規定的工傷保險采取省級統籌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是繼2018年開展打擊醫療保障欺詐專項行動的持續發展,其目的是治理醫療保障中的欺詐行為,將有效地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范圍的實施意見》則為藥品集中采購提供依據,有利于減輕醫保基金和患者的負擔。
退役軍人事務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傷殘撫恤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了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管理的傷殘撫恤工作。
2019年度中國社會保障十大事件
1、民生保障制度概念首次提出。2019年10月31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民生保障制度的概念,并將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重要構成部分加以闡述,明確提出要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2、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實施。2019年4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同時發布《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這是首次大幅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減輕企業負擔的重大舉措。
3、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出臺。2019年4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意味著3歲以下嬰幼兒照顧正式進入公共政策方略,將有力推動該事業的發展。
4、《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發布。2019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這為完善我國應對老齡化政策體系及中長期行動方案提供了依據。
5、民政部設置兒童福利司與養老服務司。根據《民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民政部設立的“兒童福利司”和“養老服務司”在2018年底定編,2019年正式建立,同時要求地方在2019年建立兒童福利與養老服務的專門機構。這首次明確了兒童福利與養老服務的部門管理職責,標志著在中央政府層面對兒童福利和養老服務事業有了統籌發展的機構。
6、全面取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2019年4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強調全面取消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賬戶,從而發出了取消醫保個人賬戶,增強制度互助共濟功能的信號。
7、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2019年3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 《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這是新時期全面推進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重要文件,是中央政府繼2013年后再次出臺的綜合性政策文件,為消除以往部門分割、政策失衡并促進整個養老服務業發展提供了日益清晰的政策依據。
8、國家醫療保障標準化建設全面啟動。2019年6月2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同時陸續公布了15項相關標準,這標志著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標準化建設的全面啟動。
9、中辦、國辦出臺退役士兵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新政。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這個文件著重解決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問題。
10、2019年11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發布《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為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制度提供了依據。(孝金波 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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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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