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困難家庭危房重建或最高補10萬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賈政)“困難家庭實施城區危險房屋原址重建,每戶每平方米可申請1000元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困難家庭實施城區危險房屋維修,每戶可一次性申請30000元補助資金。”日前,廣州市住建局就《廣州市城區危險房屋治理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詢社會意見,根據該規定,同一地址房屋在補助資金發放后二十年內原則上不得再次申請危房治理補助資金。
《征求意見稿》明確,本辦法所稱城區危險房屋治理補助資金,是指市、區財政通過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經負責民政工作的部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特困人員或者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以下簡稱困難家庭)自行開展其唯一擁有的城區國有土地上危險房屋原址重建或維修的補助資金。
《征求意見稿》提出,困難家庭實施城區危險房屋原址重建,每戶每平方米可申請1000元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困難家庭實施城區危險房屋維修,每戶可一次性申請30000元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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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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