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藥業生產銷售劣藥被罰沒29.56萬元 曾多次因藥品質量問題被通報
中國網財經1月7日訊(記者 牛荷)日前,江西省藥監局發布的“江西恒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江西恒康藥業有限公司(“恒康藥業”)因生產、銷售劣藥被沒收違法所得14.78萬元,并處罰款14.78萬元,罰沒款合計29.56萬。
江西恒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恒康藥業此前曾多次因藥品質量問題被多個省市監管部門通報。
2018年2月13日,湖北省藥監局發布的“湖北省藥品質量公告(2017年第4期)”顯示,恒康藥業生產的3批次咳特靈膠囊(批號20170680、20170212、20170218)“性狀”、“水分”項被檢出不符合規定。
2018年5月14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的“安徽省藥品質量公告(2018年第3期,總第49期)”顯示,恒康藥業生產的咳特靈膠囊(批號20170311)“性狀”、“檢查”項被馬鞍山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查出不符合規定。
2018年7月5日,湖北省藥監局發布的“湖北省藥品質量公告(2018年第2期)”顯示,江西恒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咳特靈膠囊(批號20170106、20170309)被仙桃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出“性狀”、“水分”項不符合規定。
2018年10月29日,河北省藥監局發布的“河北省藥品質量公告(2018年藥品監督抽檢第3期)”顯示,恒康藥業生產的諾氟沙星膠囊(批號20170503)被檢出“溶出度”不符合規定。
2018年12月4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的“關于藥品抽查檢驗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11期”顯示,恒康藥業生產的咳特靈膠囊(批號20170329)被清遠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出“性狀”、“水分”項不符合規定。
為何屢次出現藥品不合格問題?此次被處罰所涉劣藥是什么?對此,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恒康藥業,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并不了解此事,隨即掛斷電話。
天眼查顯示,恒康藥業創始于1998年,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是以中成藥、化學藥和保健藥食品的科研、開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民營高科技制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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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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