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白買了這種商品房和宅基地的慘了,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近日,《廣東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實施,其中明確提出,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但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
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方案》在目標任務中提出, 以“總登記”方式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
已分別合法頒發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已按“房地一體”原則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的,遵循“不變不換”的原則,原證書仍合法有效。
圖片僅做示意
登記范圍包括全省集體土地范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筑物和構筑物。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戶口遷出的村民符合條件
也可確權登記
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申請登記發證的主體原則上為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本村村民,可以是戶主或經全體家庭成員同意的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認定的,也可按規定申請登記發證:
※ 本村原村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因婚姻、就業、投靠等原因將戶口遷出的;
※ 非本村村民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準使用宅基地建房的;
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農村宅基地的;
※ 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本村村民、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非本村村民的農村或
※ 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在1999年1月1日前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且權屬未發生變化的。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宅基地無合法使用權材料
如何確權登記?
《方案》明確,各地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堅持“依法依規、尊重歷史、為民利民”的原則,加快開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
1、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地上房屋已辦理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且竣工的,依法予以確權登記。
2、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地上房屋未辦理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已經竣工的,按以下原則辦理:
※ 1993年11月1日《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前,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擴建,按權屬來源確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實際建筑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 1993年11月1日《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后,占用宅基地建房,補辦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后按批準面積予以確權登記。宅基地實際使用面積和房屋實際建筑面積超過權屬來源確定和補辦村鎮(莊)規劃審批的部分,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附記欄中注明。
圖片僅做示意
3、無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地上房屋已經竣工的,按以下原則辦理:
※ 1982年2月13日《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擴建,無論是否超過其后當地規定面積標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并公告30天無異議,經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核后,均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 1982年2月13日《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時起至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擴建,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并公告30天無異議,經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核后,按審核確認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實際建筑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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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時起至1993年11月1日《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時止,未經批準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擴建,符合建房資格且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公告30天無異議的,按規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補辦用地審批手續,根據批準面積確定宅基地使用權面積,房屋所有權按照實際建筑面積予以確權登記。宅基地實際使用面積超過審批確認的部分,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附記欄中注明。
※ 1993年11月1日《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后,未經批準占用宅基地建房,符合建房資格且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公告30天無異議的,按規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補辦用地審批手續,根據批準的面積確定宅基地使用權面積,予以確權登記;對批準的宅基地使用權范圍的房屋,未辦理房屋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的,補辦房屋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后,按照批準的建筑面積確定房屋所有權。宅基地實際使用面積和房屋實際建筑面積超過審批確認的部分,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附記欄中注明。
成年子女可單獨視為一戶
保障農村婦女宅基地權益
《辦法》對農村婦女和成年子女的宅基地確權登記作出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戶一宅”要求確權登記到戶。其中,每名已成年子女可單獨視為宅基地確權登記條件中的一“戶”。
農村婦女作為家庭成員,其宅基地權益應記載到不動產登記簿及權屬證書上;農村婦女因婚嫁離開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應予以確權登記,同時不動產登記部門應根據原不動產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依法收回的證明文件注銷其原擁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廣東省自然資源局、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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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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