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霧集團公司債券曝兩宗違規 貨幣資金曾虛增近9倍
中國證監會網站昨日公布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66號、67號)顯示,經查,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霧集團”)存在以下問題:
一、公司債券定期報告信息披露存在錯誤和遺漏。其中,神霧集團在《公司債券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母公司貨幣資金期末余額7.17億元。檢查發現,2017年6月末,神霧集團母公司貨幣資金實際余額為7404.50萬元,披露金額較實際金額增加6.43億元,即貨幣資金虛報增加8.68倍。
二、未按時披露公司債券年度報告及審計財務報告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北京監管局決定對神霧集團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神霧集團應切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高度重視上述問題,認真整改,提高財務規范性水平,履行好信息披露義務,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監管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當事人吳道洪作為神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和董事長,屬于對上述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北京監管局決定對吳道洪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吳道洪應高度重視上述問題,認真整改,督促神霧集團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監管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中國經濟網查詢發現,神霧集團同時是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神霧環保”,300156.SZ)和神霧節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節能”,000820.SZ)的第一大股東。截至2019年3月31日,神霧集團持有神霧環保4.16億股,持股比例為41.16%;持有*ST節能3.18億股,持股比例為49.84%。
神霧集團存在的問題具體如下:
一、公司債券定期報告信息披露存在錯誤和遺漏
1.神霧集團在《公司債券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母公司貨幣資金期末余額7.17億元。檢查發現,2017年6月末,神霧集團母公司貨幣資金實際余額為7404.50萬元,披露金額較實際金額增加6.43億元,增加金額占母公司2016年末經審計凈資產50.52億元的12.72%。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第四條的相關規定。
2.神霧集團在《公司債券2017年年度報告》中披露非經營性往來占款及資金拆借合計21.49億元。檢查發現,2017年末,神霧集團非經營性往來占款及資金拆借實際應為31.11億元,超過神霧集團2017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10%。神霧集團2017年年度報告上述非經營性往來占款及資金拆借金額披露錯誤,且未完整、準確披露往來占款和資金拆借的主要構成、形成原因及回款相關安排,具體包括對深圳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深圳市老虎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預付基金投資款4.75億元,對蘇州武康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借款1.83億元,對董事長吳道洪0.58億元借款等。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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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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