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倒計時:*ST華信否認拉抬股價 今日開盤即跌停
股票已經連續16個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12日)收盤價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的*ST華信,今日股價開盤即跌停。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之(十八)款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8月8日,*ST華信與中州炭素簽訂了《重組意向協議書》,雙方就中州炭素協調幫助華信國際擺脫債務危機等事宜達成了合作意向。
“白馬騎士”中州炭素的到來使得*ST華信的股票在8月9日應聲漲停,確實為*ST華信帶來過一線生機,但是,8月12日,*ST華信跌停收盤,收盤價為0.74元每股,市場聲音紛紛表示,*ST華信將躋身“面值退市股”名單。
然而,與中州炭素簽訂《重組意向協議書》不僅給公司股票賺得了一個漲停板,*ST華信還因此收到了深交所的關注函。
8月12日晚間,*ST華信回復深交所關注函稱,自2018年3月以來,受控股股東因素影響,公司發生債務危機,經營基本停滯,運營日益維艱。為解決公司存在的債務及生存危機,公司經營管理層一直在進行積極尋找、引進戰略合作方的相關工作,中州炭素系公司意向戰略合作方之一,前期雙方一直保持接觸與交流。根據公司收到的中州炭素相關回函材料知悉,中州炭素簽署意向書取得了其董事會的同意,同時中州炭素明確函告知悉公司存在的客觀現狀以及“雙方合作可能存在困難”,公司認為中州炭素在知悉雙方合作的潛在障礙的情況下簽署了意向書,公司方面經管理層討論商榷相關事宜在審慎、合理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面對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響股票交易、抬拉股價的情形。” *ST華信對此明確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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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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