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虧損2359萬元 扇貝跑路的獐子島又被盯上了!
因為“扇貝跑路”而出名的獐子島,正在接受深交所的“靈魂拷問”。
此前,獐子島發布半年報稱,截至2019年6月30日,獐子島營收為12.88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8.5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359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則為-3337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4691.45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80.15%。
9月9日下午,深交所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說明為應對蝦夷貝災害所采取的有效應對措施,并詳細論證蝦夷貝災害對獐子島集團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
大幅虧損,扇貝背鍋
獐子島的這份“期中成績單”著實令人咋舌,而且,背鍋的還是扇貝。獐子島稱,2019年上半年,受海洋牧場蝦夷扇貝災害影響,以及全球經濟增速放緩、市場環境持續低迷的制約,其運營負荷較重。
“報告期內蝦夷扇貝盈利能力下降帶動整體盈利水平下降。”獐子島強調稱,海洋牧場遭遇兩次重大災害后,公司圍繞轉型升級和布局重構,不斷加大海螺、海參、鮑魚、海膽等資源的養護開發,“填補蝦夷扇貝產量下降導致的利潤缺口。”
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為應對蝦夷貝災害所采取的有效應對措施,并詳細論證蝦夷貝災害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
問詢函亦要求獐子島結合其財務費用變化情況、短期借款情況、逾期債務情況等,說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重點說明公司是否存在銀行抽貸導致的流動性枯竭。
除上述內容外,深交所此次的問詢函還關注了獐子島半年報中的資金拆借、受限貨幣資金、所得稅費用與營收增長不匹配等情況。據問詢函要求,獐子島將在9月17日前做出回復。
值得一提的是,獐子島董事羅偉新對獐子島提交的半年度報告存在異議,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理由是:“上市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結合我的專業背景,本人尚不足以對本次擬議事項形成完整、專業、嚴謹的判斷,出于為廣大中小股民負責的態度,本人對本次半年度報告投出棄權票。”
半年報顯示,今年1-6月,獐子島的產品蝦夷扇貝、海參、鮑魚、海螺、海膽及其他分別貢獻營收1.19億元、1.01億元、8608萬元、4344萬元、1480萬元和9.25億元,同比變化分別為-43.98%、23.14%、19.98%、-2.71%、84.18%和-6.64%,占總收入比例分別為9.21%、7.81%、6.68%、3.37%、1.15%和71.78%。
從數據來看,雖然扇貝的營收比例依然占大頭,但是海螺、海參的營收增速可觀。
據證券日報,此前的幾年時間,曾經的“水產第一股”獐子島所養殖深海扇貝頻頻“受災”。
2014年10月,獐子島公告稱,2011年與2012年的底播海域蝦夷扇貝,因受冷水團異動導致的自然災害影響近乎絕收,獐子島集團因此巨虧8.12億元。一時間,獐子島因“扇貝跑路”聞名A股。
此后的2018年1月和2019年一季度,獐子島又分別聲稱因扇貝“瘦死”和“受災”而導致虧損,被調侃為上演“扇貝跑了”之二三季。
曾涉嫌財務造假
2018年1月30日,獐子島發布公告,稱其發現部分海域的底播蝦夷扇貝存貨異常。簡而言之,“扇貝跑了”。緊接著,2018年2月9日,獐子島收到了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因獐子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今年7月10日晚間,獐子島公告稱于7月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9】95 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詳細披露了獐子島涉嫌財務造假、虛假記載、未及時信披等“三宗罪”:
財務造假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結果顯示,獐子島這場財務造假從2016年就已開始。
獐子島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虛增利潤1.31億元,虛增利潤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15%;2017年年度報告虛減利潤2.79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8.57%,追溯調整后,業績仍為虧損。
虛假記載
除此之外,證監會還查明,獐子島披露的《關于2017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抽測結果的公告》涉嫌虛假記載。證監會指出,“獐子島科研19”號船在公司記錄的秋測天數內,被航行軌跡證實執行計劃的點位極少,而秋測抽取但未實際執行的66個點位已占秋測全部披露點位的55%。其中,2014貝底播區域的21個點位中有19個點位已實際采捕,2015貝底播區域的14個點位中有2個點位已被實際采捕,合計至少21個點位已在2017年秋測執行前采捕完畢。
也就是說,獐子島《秋測結果公告》內容已經嚴重失實,涉嫌虛假記載。
未及時信披
獐子島還涉嫌未及時披露信息的情況。據公告,不晚于2018年1月初,獐子島財務總監勾榮已知悉公司2017年凈利潤不超過3000萬元,“2017年四季度業績下滑,全年業績與原業績預測偏差較大”,并向董事長吳厚剛進行匯報。獐子島應及時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該信息在2018年1月初勾榮將全年業績與預期存在較大差距情況向吳厚剛匯報時觸及信息披露時點,應在2日內進行信息披露,但獐子島遲至2018年1月30日方才予以披露,涉嫌未及時披露信息。
據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財務造假、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信披不及時等,證監會擬對獐子島及其董事長吳厚剛等24名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及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9月9日收盤,獐子島報每股3.26元,總市值23.18億元,截至9月10日中午12時,獐子島報每股3.29元,漲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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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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