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過會:今年IPO獲批第77家 中泰證券過3單
昨日,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9年第131次發審委會議召開,山東泰和水處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科技”)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77家企業。
泰和科技此次IPO的保薦機構為中泰證券,保薦代表人為王飛、曾麗萍。此前,4月18日,中泰證券保薦的山東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過會;7月4日,中泰證券保薦的中科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過會。
泰和科技是一家集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一體的規模化水處理藥劑專業生產商,主營業務為水處理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泰和科技擬登陸深交所創業板,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30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為25%,擬募集資金8.44億元,其中,3.92億元用于年產28萬噸水處理劑項目,3.15億元用于水處理劑系列產品項目;5640.82萬元用于研發中心建設項目;8000.00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鹽酸是發行人生產HEDP的副產品,補貼銷售為鹽酸銷售的主要形式,且補貼費用報告期波動較大。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向第三方銷售鹽酸的處理方式是否與同類企業基本一致,是否審核第三方的處理資質和能力,如后期第三方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相關損失、責任等是否需要發行人承擔;(2)發行人鹽酸的最大儲存能力,如報告期HEDP聯產品乙酰氯全部水解生成氯化氫,是否存在無法儲存從而影響發行人HEDP正常生產的風險;(3)報告期鹽酸產量與生產HEDP所投入的原材料三氯化磷、冰醋酸及聯產產品乙酰氯產量的匹配關系,定額消耗與實際消耗是否存在較大差異及原因;(4)鹽酸補貼銷售中平均補貼標準的確定依據,是否與行業可比公司存在較大差異及合理性,報告期內處置費用大幅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補貼費用調節業績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為化學品生產企業,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要求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是否取得了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批文、許可、備案及認證,當前的生產項目和募投項目是否依法辦理了安評、環評手續;(2)報告期內是否存在重大違法行為,是否發生過安全、環保事故或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有效執行;(3)報告期安全生產費用計提和使用是否合法合規,是否能夠滿足公司安全生產需要;(4)報告期內環保設施實際運行情況,相關環保投入、環保設施及日常治污費用是否與生產經營所生產的污染相匹配,是否滿足公司環保需要;(5)主要生產基地棗莊市市中區水處理劑產業園的化工園區認定進展及發行人化工重點監控點認定進展情況,是否對發行人業績及本次募投項目造成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專注于水處理劑的生產,主要產品均實現連續化生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連續化生產的具體方式、涉及的技術要求及其實現障礙,未在同行業廣泛采用的具體原因及其合理性;(2)連續化生產相對于間歇式涉及的新增成本、費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特有風險,連續化生產降低產品單位成本的具體情況及其合理性;(3)發行人產能利用率長期低位運行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一致,是否為行業慣例;(4)影響產能利用率的因素是否持續存在,是否對當期及未來生產經營和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發行人營業收入逐年增長,毛利率逐年上升,凈利潤增長幅度大于營業收入增幅。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凈利潤增幅大于營業收入增幅的原因和合理性,可比上市公司趨勢是否一致;(2)結合主要競爭對手、產品競爭優勢、客戶維護和開拓等因素,說明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持續下滑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相關影響因素是否消除,是否存在主營業務收入下滑的風險;(3)說明毛利率自2016年以來呈上升趨勢的原因及合理性,HEDP、PBTCA、ATMP等主要產品毛利率持續大幅增長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4)說明報告期毛利率及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異,差異的原因及其合理性;(5)結合內外銷產品結構、銷售單價的變化,以及同期市場價格情況,說明內外銷毛利率變動的原因。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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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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