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稱受災放棄百萬畝海域 未違規采捕
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獐子島”)10月17日、18日連續回復深交所兩份關注函,對在禁漁期內違規采捕海參的質疑予以否認。
對于今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將業績下滑歸因于受2018年海洋牧場自然災害影響,底播蝦夷扇貝可收獲資源總量減少,獐子島解釋稱,災后對107.16萬畝畝產較低、已無采捕價值的海域放棄采捕,可收獲面積及資源量較受災前大幅減少,且短期內難以恢復。
扇貝受災死亡嚴重
根據10月14日的業績預告,獐子島今年前三季度預計虧損3100萬至3600萬元,而去年同期盈利達到2338萬元。對于業績下滑,獐子島將原因歸結為,受2018年海洋牧場自然災害影響,2016年、2017年底播的蝦夷扇貝可收獲資源總量減少,產銷量同比下降約20%等。在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獐子島就上述業績下滑原因作出說明。
獐子島回復稱,2018年1月至2月份,獐子島在盤點2017年度區域底播蝦夷扇貝的年末存量時,發現部分養殖海域蝦夷扇貝死亡嚴重,畝產過低。而2019年前三季度,獐子島底播蝦夷扇貝收獲面積15.5萬畝,產量3869.2噸,分別較2018年同期減少17%和15%,較受災前的2017年同期減少70%和73%。獐子島決定對107.16萬畝畝產較低、已沒有采捕價值的海域放棄采捕,對24.3萬畝畝產較低海域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因此,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可收獲面積及資源量較受災前大幅減少,且短期內難以恢復,造成了獐子島海洋牧場相應資產折舊攤銷、海域使用金等固定成本無法攤薄,產品單位成本上升,整體凈利潤水平同比下降較大。
稱海參采捕不受禁漁期限制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獐子島自8月15日開始采捕海參,實際采捕量在5萬斤以上。但根據相關條例,黃海區內刺參的禁漁期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就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島說明,是否違反禁漁規定,是否存在對海參資源進行破壞性采捕、嚴重透支公司海參業務未來利潤的情形。
在回復中,獐子島引述《大連市特種海產品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增養殖功能區從事特種海產品養殖的單位和個人,采捕人工底播的特種海產品,不受條例第七條關于禁漁期規定的限制,由此認為自身采捕作業符合規定。
獐子島還稱,獐子島活鮮銷售的海參采捕可常年進行,用于加工銷售的海參采捕主要是冬季大雪節氣前后實施。海參繁殖期約在 5月至7 月,產卵后即潛入巖間進入夏眠狀態。為保證海參資源的可持續,活鮮海參采捕控制在嚴格的適捕規格和時間下進行,不存在報道中“涸澤而漁、透支收益”的情形。
否認透支利潤
此外,獐子島認為自身不存在報道提到的低價出售、透支公司利潤的情況。獐子島稱,公司每年都會根據海參生產區域的苗種投入情況、海參生產狀況、存量估計情況等,對各個不同區域的海參采捕采取管理。目前海參采捕均為人工潛水作業方式,采捕時會避開海參產卵期,并未破壞性采捕海參資源。
同時,獐子島披露,近幾年其海參產量穩定增長,2019年1-9月份已產出417噸,占2019年海參計劃產量的66.7%。截至目前所采捕的海參均是2019年計劃收獲的一部分,均以市場價銷售,不存在嚴重透支海參業務未來利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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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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