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省級藥監系統機構改革最新情況嗎?點開看!
(記者蔣紅瑜 實習記者宋佳薇)自2018年4月10日新組建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后,省級藥品監管機構改革漸次推開。
據不完全統計,經過兩年來的努力和調整,截至目前全國除個別省份以外,省級藥監機構改革已基本完成。各省(區、市)藥品監管機構多樣探索,因地制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采取不同機構改革模式,以最大限度發揮藥監部門的監管作用。
記者梳理發現,全國藥品監管機構改革大致分為三種模式:一是設立派出機構,如分局、稽查處(辦公室),二是設立檢查員中心,三是設立執法監察部門。
在這三種模式中,以“派出”模式最受青睞。
北京、天津、重慶、遼寧、吉林、江蘇、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陜西、廣西、內蒙古15個省份均設立派出機構或直屬分局。
從派出機構所轄區域來看,設置區域派出機構的省份有10個(北京、內蒙古、福建、河南、江西、山東、廣東、重慶、四川、湖南);設置市(州)派出機構的省份有5個(吉林、遼寧、江蘇、湖北、廣西)。
從派出機構數量來看,有3個省份(遼寧、湖北、廣西)均設立了14個分局。
從派出機構編制來看,編制人數在200以上的省份有兩個(北京、重慶)。
除了這些常見模式外,還有一些獨具特色的模式。2020年1月11日,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醫療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揭牌。這是全國首例由衛生部門和藥監部門共同設立的醫療藥品監管機構,創新實施了“衛生+藥品”一體化監管模式。
據悉,相關省級藥監機構改革的編制、人員和經費配備等均已到位。
記者近日獲悉,安徽省已明確在全省16個地級市設立9個分局和7個工作站;甘肅省相關工作也在深入推進當中。
注:由于資料有限,記者梳理的內容可能有所疏漏。如發現有不準確之處,請馬上聯系小編,以便及時更新。
- 標簽:瀧澤蘿拉4部種子圖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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