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困難家庭“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明年1月1日起可領生活補貼
根據目前機構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每人每月可領1400元或900元
關鍵詞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
保障范圍
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資助、監護責任、關愛服務五個方面
生活補貼
明年1月1日起,符合要求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將按照機構和散居基本生活費標準,可以領取每人每月1400元或900元的基本生活補貼
保障終止
出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死亡、年滿18周歲、戶籍遷出本轄區;失聯、失蹤父母出現;父母服刑、戒毒期滿,恢復人身自由等情形;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等情況
因兒童缺乏得當監護導致的惡性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
如何破解上述痛點?四川省民政廳等12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實施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多方面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權益。
該項政策填補了四川省兒童福利領域制度的空白。這也是繼今年7月,民政部等12部門聯合出臺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意見后,四川在該領域的一次“重拳”。新政實施后,將惠及全省約6萬名兒童。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政策的諸多細節都頗為嚴厲,包括要求對存在惡意棄養情形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
保障
義務教育“三免”后還將享受免住宿費
這份首次針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意見》,將對其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資助、監護責任、關愛服務五個方面進行保障。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如何保障這些孩子的教育問題?《意見》提出,四川將這類兒童納入教育資助范圍,并優先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落實助學金、學費減免政策。
同時,符合條件的兒童在享受義務教育階段“三免”基礎上,還將提供生活補助,并列為享受免住宿費的優先對象。對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成年后仍在校就讀的,也將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政策。
一旦面臨就醫問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也按規定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分類落實資助參保政策。比如,生活困難家庭的重病、重殘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對納入特困救助供養范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全額資助。
另一方面,這類兒童的基本生活也將明確受到保障。尤其是,其所在的家庭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養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并不計入家庭收入。全額領取補貼的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意見》提到,四川將對生活困難家庭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發放方式發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根據四川省目前機構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自明年1月1日起,符合要求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以領取每人每月1400元或900元的基本生活補貼。
對于出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死亡、年滿18周歲、戶籍遷出本轄區;失聯、失蹤父母出現;父母服刑、戒毒期滿,恢復人身自由等情形;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等情況時,民政部門將終止其保障資格。
嚴懲
惡意棄養的監護人將納入失信人
保障僅僅是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急需解決的一類問題。更重要的是,《意見》還有更加嚴厲的措施,避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出現及可能遇到的問題。
比如,《意見》就提出要健全信用評價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對監護人惡意逃避撫養責任,民政部門發現后要及時報案并對發放金額進行追索。對于監護人有能力支配保障金的,補貼發放至其監護人,并由監護人管理和使用。監護人沒有能力支配的,補貼發放至兒童實際撫養人或撫養機構,并明確其對兒童的撫養義務。
而對于故意或者惡意不履行監護職責等各類侵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而拒不撫養的父母,民政部門可依法追索撫養費。
《意見》還將優化關愛服務機制納入保障范圍,通過完善法律援助機制,加強對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強家庭探訪,協助提供監護指導、返校復學、落實戶籍等關愛服務。
同時,引入專業社會組織和青少年事務社工,提供心理咨詢、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專業服務,培養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新聞多一點
如果符合條件怎樣申請救助?
總體分為申請、查驗、確認和終止四個環節。
一、申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托的近親屬可向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救助申請。情況特殊的,也可由兒童所在村(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二、查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后,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查驗結論。查驗一般采取部門信息比對的方式進行。
三、確認。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在自收到申報材料及查驗結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
四、終止。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死亡、年滿18周歲、失聯失蹤父母出現、父母恢復人身自由、戶籍遷出本轄區等情形的,縣級民政部門應當終止其保障資格。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鄒悅 閆宇恒 嚴丹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