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民宿亟待監管跟進
日前,《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利用小區住宅開展民宿等住宿服務的,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相關管理規定和管理規約的約定,依法向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公安、商務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同時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如今,很多游客去外地旅游時,會選擇入住民宿。民宿在滿足龐大市場需求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擾民問題。那么,開在居民樓、寫字樓和城區公寓的民宿是否合規?其運營規范和安全性誰來約束?相關問題亟待規范管理。如今,重慶市給小區辦民宿立規矩,通過地方性法規予以規范化管理,是防止民宿擾民的重要舉措,相關效果值得期待。
照理說,凡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等,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經營還是季節性經營,都需要依法向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公安、商務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才有營業資格。可是,有些民宿位于小區中,性質介于酒店、旅館和長租房之間。說它是賓館,卻達不到旅館業的行業標準,有關部門難以要求其按照相關規定采集住宿人員的身份信息。這讓小區民宿極易成為社會治安盲點。讓小區民宿走出灰色經營地帶,消除小區民宿扎堆擾民等帶來的問題,國家有關部門應該通過統一立法形式,盡快給“小區民宿”立規矩,明晰小區民宿的法律概念,進一步明確民宿經營者的權利與義務,告別民宿旅游野蠻生長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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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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