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單身女性爭取凍卵案近日在京開庭
原標題:凍卵落地面臨諸多法律倫理難題
近日,國內首例單身女性爭取凍卵案在北京開庭。據相關媒體報道,徐某某2018年末去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咨詢凍卵事宜,醫生經檢查確認她的身體狀況符合凍卵要求,但根據國家規定,醫院無法為她提供凍卵服務。之后,徐某某以侵害一般人格權將醫院告上法庭。
據了解,國家衛健委(原衛計委)2003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近年來,圍繞女性凍卵引發的爭議不斷,現有法律法規該如何應對?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凍卵服務需求增長 單身女性轉戰海外
2019年10月,曾有媒體報道稱,武漢同濟生殖醫學專科醫院官宣拿到國內首張健康未婚女性凍卵通行證,且已有10多位大齡未婚女性進行了該項目。醫院的宣傳展板顯示,10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全球征集體驗官,為未婚女性提供凍卵服務,免首年凍存費。
隨后,當事醫院發表道歉聲明。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回應稱,該醫院是一家集科研、教學和臨床應用于一體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省衛健委批復該中心設立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只是為了支持開展生殖醫學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不屬于執業許可。
相關資料顯示,冷凍卵子又稱雪藏卵子,即取母體健康時的卵子冷凍,阻止卵子隨人體衰老,等到想生育時取出冷凍的卵子使用即可。隨著人們對生育的要求不斷提升以及凍卵技術日漸普及,有些女性開始傾向于選擇凍卵。此前,曾有數位女明星公開自己的海外凍卵經歷。
曾在某私立醫院做過凍卵的艾琳(化名)對記者說:“我和丈夫打算做試管嬰兒,現在還有胚胎凍卵在醫院。不算前期費用的話,押金3000元,每年費用3000元。”
“凍卵只針對已婚未孕準備做試管嬰兒的夫妻,單身女性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要出示結婚證和身份證才能做。公立醫院會更嚴格一些,如果身體沒什么毛病的話,還不一定會給你做。具體情況各家醫院可能都不太一樣,最好是能找到熟人。”艾琳說。
25歲的馬歡(化名)今年去國外做了凍卵,對于這一話題她非常坦誠,之前還在社交媒體上與其他人分享過相關資料。
馬歡告訴記者,她目前還是單身獨居女性,希望自己能夠從容生活、享受愛情,不想在未來某天為了確保卵子質量,而匆匆忙忙結婚生孩子。“隨著年齡增長,卵子質量會不斷下降,雖然我現在還不確定自己會在什么時候生孩子,但肯定還是想當母親。”
同樣在國外做過凍卵的于彭(化名)說:“現在沒計劃生孩子,但是擔心以后太晚生孩子卵子質量會受影響,于是想提前做一些準備,或者以后也可以選擇代孕,所以現在做凍卵先把質量高的卵子儲存起來。”
馬歡告訴記者:“國內一般不允許單身女性做凍卵,如果想做凍卵需要出示醫院證明你是疾病患者。之所以選擇海外某國,是因為當地對單身女性凍卵不干涉,這方面有健全的制度體系和產業規范。”
據馬歡介紹,出國做凍卵雖然規避了國內相關規定,但費用較高,需要具備一定經濟實力。“我做凍卵的國家醫療費用在兩萬美金左右,保管費每年六百美金。這樣的費用并不是所有想做凍卵的單身女性都能負擔的。”
凍卵服務尚未放開 面臨多重風險難題
徐某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我知道有相關規定,未婚男性出于保健的目的可以冷凍自己的精子。就像是什么精子庫、捐精這些概念,大家可能多少都聽過。但是相應的,單身女性冷凍卵子這個事就那么艱難,我覺得這有歧視性因素存在。”
據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鄧勇介紹,冷凍卵子尚缺乏明確規定,而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僅可用于下列兩種情況:一是進行體外授精即胚胎移植的夫婦,取卵日男方不能及時提供精子,或為無精子、死精子,同時拒絕接受供精的,可先將全部卵子或者部分卵子凍存;二是希望保留生育能力的癌癥患者,在治療前可先行冷凍卵子。這就使得冷凍卵子成為輔助生殖技術的“灰色地帶”,也成為學界、業界,包括社會公眾討論的熱點。
對于國內尚未開放未婚女性凍卵的原因,鄧勇認為,雖然冷凍卵子是保留女性生育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但這不是一種無創性技術,凍卵在醫療、倫理和法律等方面還存在一系列問題。
“在醫療方面,現有數據還不能完全排除冷凍卵子對新生兒的影響,遠期影響則更不明確。冷凍卵子時限也無法明確,若冷凍時間過長,可能造成解凍失敗或卵子損傷等,所以凍卵仍存在一定風險。”鄧勇說,在輔助生殖過程中,患者為獲得較多的卵子用于保存,需要進行促排卵治療,而這一治療過程可能導致患者發生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癥。另外,取卵手術也可能造成臨近臟器損傷、盆腔粘連等。盡管凍卵能保證女性生育能力,但由于生育年齡不斷推后,女性妊娠期并發癥及生產風險也逐漸增高。
在社會倫理方面,鄧勇認為,首先,進行單身冷凍卵子的女性若解凍卵子年齡過大,母親與孩子年齡差距也會過大,容易引發一些心理、家庭、社會問題。其次,若解凍卵子時,父母經濟狀況不佳,可能對后代的撫養、教育沒有足夠的保障。從人類社會發展來看,婚姻和生育是密不可分的,然而現代女性正從傳統家庭角色中脫離出來,具有較強自主意識和獨立經濟能力。如果已經做過凍卵的單身女性愿意采取人工授精的方式,獨立撫養后代,這對現代社會婚姻制度是一項巨大挑戰。
“這種缺乏父愛的單親家庭,該如何確保孩子健康成長,單身母親又是否能承擔全部的家庭責任?”鄧勇說,此類愿意通過供精方式受孕,不愿受婚姻束縛的女性,不符合現有人工授精范疇,還可能誘發非法買賣精子等新問題。眾所周知,高齡女性還存在生育安全問題,部分女性出于對自身和胎兒健康安全方面的考慮,可能會產生“代孕”的需求,這又再一次對社會倫理提出挑戰。
從法律層面來看,鄧勇提出,冷凍卵子是否屬于個人的“私人物品”?如果僅屬于個人“私人物品”,那么冷凍卵子者可對其進行處理,甚至買賣;如果已進行冷凍卵子的單身女性死亡,其冷凍卵子處置權、繼承權歸誰所有?對于上述問題,現有法律法規尚未作出明確規定,冷凍卵子的屬性成為法律上最有爭議的問題,這是解決其他問題的前提與基礎。在保障女性生育權的同時,如果冷凍卵子女性的隱私權、處置權、使用權受到侵犯,應該怎樣追責,也缺乏明確法律法規依據。
北京大學衛生法學教授王岳認為,之所以醫院不提供冷凍卵子服務,除了不符合相關規定之外,還和傳統生育觀有較大關系。傳統觀念認為對于非婚生子女不應該給予認可,但隨著社會進步和人們婚姻觀、生育觀的轉變,這一傳統觀念有可能會被突破。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切實保障女性權益
據了解,2017年12月,原國家衛計委曾對多名人大代表提交的“呼吁放開對單身女性生育權限制”的建議作出答復稱,目前我國相關法律并未否認單身女性的生育權,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廣泛深入調查,加強研究論證,密切關注“冷凍卵子”等技術發展,積極做好可行性研究,審慎推進臨床應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單身女性的合法權益。
王岳認為,對于女性生育權應該予以保護,特別是因為現在人們的結婚年齡越來越大,潛在生育能力有所衰退。從國民素質角度來看,凍卵還是有一定意義的。還有像某些明星那樣選擇去國外做凍卵,現在法律法規也無法約束,從而會有更多年輕女性選擇去國外做凍卵。
鄧勇認為,對單身女性而言結婚是其自主選擇的事情,生育權也是女性的基本權利。因此單身女性選擇冷凍卵子保障其生育權,具有一定正當性及合法性。
“要改善人口老齡化狀況,保證未來單身女性生育權,不能對冷凍卵子在社會倫理、法律法規等方面帶來的影響避而不談,而是需要不斷完善現有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在社會倫理方面進行深入探討,采取措施積極應對。”鄧勇說。
王岳認為,對于凍卵可以適當采取更寬容的態度,由禁改為限,比如給冷凍卵子設定前提條件,而這需要法律層面的調整和完善,“可以考慮制定單獨的人工輔助生殖法,或者考慮在現有母嬰保健法基礎上進行修訂完善,以更好保障單身女性生育權”。
對于冷凍卵子的管理,鄧勇認為,可以參考冷凍精子的相應管理辦法,建立卵子庫,由地方政府和衛生部門監管,這樣既可以禁止卵子買賣,又能便于單身女性查詢其冷凍卵子情況。而對于做過凍卵的女性,如果已經完成其生育意愿或出現突發狀況死亡后,剩余卵子可以無償捐贈他人,其具體管理方式可參照現有器官捐贈相關管理規定。
“對于冷凍卵子可能存在的醫療問題,例如冷凍卵子復蘇授精后的活產率,促排卵、取卵過程中存在的醫療風險,后期胚胎可能存在的問題,解凍卵子所必須的條件等,應由相應輔助生殖機構進行充分知情告知,并由相應機構進行監管。”鄧勇說。
鄧勇還建議,為保證凍卵所生子女的相關權益,可以限定女性在結婚后才能復蘇使用卵子,以保證凍卵所生子女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并且復蘇卵子前可對卵子提供者進行身體與心理健康評估。(記者 杜曉 實習生 李涵雯)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