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企業員工假賣防疫物資 詐騙10萬余元獲刑4年
男子利用自己從事醫療器械購銷工作的便利,在多個微信群和QQ醫療群中發布銷售口罩和體溫槍的虛假信息實施詐騙,騙得款項后用于賭博。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23日開庭審理判決了這起涉防疫物資網絡詐騙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萬元。
2月5日至19日期間,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北京市平谷區、海淀區、朝陽區,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鎮江市京口區,河北省青縣,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等地警方陸續接到十幾位群眾報警,稱購買口罩、額溫槍等防疫物資時被騙,涉案金額總計10萬余元。被騙人員除了準備向重點疫區捐贈物資的愛心市民,還包括多家復工復產企業。后嫌疑人邱某在蕭山被警方抓獲。
據了解,邱某在杭州某醫療企業工作,因工作關系加入了許多醫藥交流QQ群、微信群。自2014年起,邱某染上了網絡賭球,至今輸了100多萬元。為獲取賭資,邱某在疫情防控期間鋌而走險,利用自己醫藥“圈內人”的身份便利,在QQ群、微信群中發布出售口罩和額溫槍的虛假信息,并主動添加群中要購買防疫物資的人員實施詐騙。
“考慮到微信群里的人都是同行,加上邱某說他手里貨也不多,沒有中間渠道直接發貨,我便相信了。”談及為何被騙,其中一名被害人郭某向警方表示,他通過微信轉賬后,邱某就以缺貨為由,一直拖著不發貨,催得緊邱某就干脆信息也不回復。
其實邱某根本沒有防疫物資,騙取的10萬余元貨款基本上也都賭球輸掉了。邱某歸案后表示認罪,并同家屬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法院審理后認為,邱某在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于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采用網絡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從重處罰。被告人邱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根據其認罪態度和犯罪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郭其鈺)
- 標簽:柳家有女初為官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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