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洗浴中心不得設室內隔斷 不得設“房中房
即日起,西安市正在審查的《西安市特種行業和服務場所治安管理條例(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5月7日前,可登錄西安市法制辦官網(http:查看《草案》全文,并發郵件至將意見和反饋給西安市法制辦。
《草案》,桑拿、洗浴、足療,以及提供按摩服務的美容、美發、美體、養生等經營性休閑服務場所里的包廂、包間內,不得設置阻礙展現室內整體的屏風、隔扇、板壁等隔斷,除衛生間外不得設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包廂、包間的門窗距地面1.2米以上應當部分使用透明材質,透明材質高度不小于0.4米、寬度不小于0.2米,要能夠展示室內消費者服務區域整體。營業時間內,服務場所包廂、包間門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擋;營業大廳、包廂、包間內的度應當能夠清晰辨明室內整體情況;包廂、包間門不得安裝內鎖等阻礙他人進出的裝置;客房和按摩間必須明顯區分,并懸掛標識、標牌,按摩人員不得進入客房服務;服務對象在按摩間留宿。
《草案》還,單位或者機構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持單位或者機構設立的證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所在地機關辦理準刻手續。刻章者如果為沒準刻證明者刻制公章,將面臨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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