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將建立疫苗追溯體系明確路徑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 國家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疫苗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將在建立追溯標準規范的基礎上,落實不同環節主體責任,從健全疫苗追溯系統、健全省級疾控機構信息系統、建設疫苗追溯協同服務平臺、建設疫苗追溯監管系統方面共同推進。
國家藥監局日前舉行《疫苗管理法》頒布法規解讀宣傳貫徹研討會,國家藥監局信息中心規劃與標準處副處長張原表示,新法第一章第十條明確,我國實行疫苗全程電子追溯制度,以破解疫苗信息化監管不暢難題。張原表示:“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制定統一的疫苗追溯標準和規范,建立全國疫苗電子追溯協同平臺,整合疫苗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全過程追溯信息,實現疫苗可追溯。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建立疫苗電子追溯系統,與全國疫苗電子追溯協同平臺相銜接,實現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全過程最小包裝單位疫苗可追溯、可核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依法如實記錄疫苗流通、預防接種等情況,并按照規定向全國疫苗電子追溯協同平臺提供追溯信息。”
張原說,疫苗追溯協同服務平臺作為疫苗信息化追溯體系的“橋梁樞紐”,串聯疫苗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追溯信息,主要實現分發疫苗企業和產品的基礎數據、提供編碼規則的備案和管理服務、提供不同追溯系統地址解析服務等功能;疫苗追溯監管系統主要用以實現生產、庫存、流向查詢,以及發布召回警示、風險預警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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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部《疫苗管理法》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9年6月29日,中國首部《疫苗管理法》表決通過。該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作為中國首部疫苗管理的專門立法,該法明確,疫苗犯罪將從重追究刑責。
疫苗管理法共分十一章,除總則和附則外,詳細規定了疫苗研制和注冊、疫苗生產和簽批發、疫苗流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疫苗上市后管理、保障措施、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將于12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管理法》加大了疫苗違法犯罪懲處力度:對假疫苗、劣疫苗嚴懲不貸;對數據造假、資料造假,騙取公眾信任的,嚴懲不貸;對違反有關質量管理規范、運輸管理規范,特別是運輸過程中冷鏈的管理規范的違法者,嚴懲不貸。并提高違法成本,強化信用懲戒。據中新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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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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