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區榔錘從天而降 掉錘的安裝師傅:腿都嚇軟了
昨日10時許,成都金牛區天悅城小區外圍,一把榔錘從天而降,“砰”的一聲,把遮雨棚玻璃砸裂,隨即榔錘被彈到地面,幸無人員傷亡。
小區保安莊建明聽到對講機里說小區門口出事了,他迅速到達現場時,已圍了不少居民,他們都離榔錘遠遠的,都在討論榔錘從何而來?莊建明說,他平時也在看新聞,知道前幾天最高人民法院才對高空拋物入刑,知道這事的嚴重性,他立馬撥通了110。
幾分鐘后,當地沙河源派出所民警抵達現場,詢問事發情況后,就把莊建明帶回派出所做筆錄,等待他做完筆錄,同事告知他:“人找到了!來物業辦公室‘自首’了!”
“自首”的人姓雍,是一位安裝師傅。記者到達時,他還在作業,說起上午發生的事,他直言“嚇安逸了。”他告訴記者,他們當天接了小區8樓一家安裝防護欄的活兒,在使用電錘時,不小心碰到榔錘,隨即榔錘掉落到樓下。雍師傅說,“當時腿都軟了。”他馬上下樓確認,看到榔錘沒有砸到人,他才放下心來。戰戰兢兢的他,才在工友的陪同下去小區物業“自首”,雍師傅說,“該賠就賠,只要人沒事就是萬幸。”出了這個事情之后,他現在作業也更小心了,“都把榔錘都拴在手上了。”
據悉,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公布高空拋物、墜物造成嚴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保安莊建明說,事發樓下就是兩個超市,幸好當時不是上班高峰期,要不然真不知道會發生什么事情。沙河源派出所民警表示,由于未傷到人,后續便由小區物管自行處理。同時民警也提醒廣大市民:要充分認識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杜絕高空拋物。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胡挺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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